五年规划的制度优势如何筑牢“十五五”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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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纲要),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以下简称国家发展规划法)正式施行。一个是未来五年的宏伟蓝图,一个是为规划护航的制度基石,二者同频共振、同步落地,标志着国家发展规划工作迈入法治化新阶段。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崔琳就此接受专访,对“十五五”规划纲要的编制逻辑、核心亮点以及国家发展规划法的里程碑意义进行了解读。
从蓝图到施工图:“十五五”规划纲要的核心看点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如何理解“夯实基础、全面发力”?
崔琳:夯实基础,就是要在“十四五”时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良好开局的基础上,进一步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将静态优势、单项优势打造成动态优势、集成优势,在既有优势基础上培育形成更多新优势,为“十六五”时期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圆满收官扫清障碍、铺平道路。
全面发力,就是要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目标任务,破除瓶颈制约、补强短板弱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自立自强、全面深化改革、社会文明程度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美丽中国建设、国家安全巩固等各方面工作协同并进、取得全方位进展。
记者:“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20项主要指标、16个方面重大战略任务、109项重大工程项目,对于这份7万多字的“任务书”,您觉得最值得关注的核心看点有哪些?
崔琳:在我看来,有3个看点值得特别关注。
战略视野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十五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亲自谋划、亲自指导,作出重要部署指示,指导研究重大问题。“十五五”规划纲要全文37处提及“高质量发展”,并将其放在七大主要目标之首。20项主要指标中,约束性指标8项,集中在民生、绿色与安全,是政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预期性指标12项,是引导市场预期和社会发展的“软指引”。
产业科技的“速度”。“十五五”规划纲要将“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列为两大打头阵的战略任务,并将“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单独成篇,提出“十五五”时期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到2030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至12.5%;布局新产业新赛道培育发展,前瞻布局量子科技、可控核聚变等前沿科技攻关,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聚焦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十五五”规划纲要勾勒清晰路线图。
百姓日子的“温度”。“十五五”规划纲要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设置了7项民生指标,占主要指标的比重超过三分之一,重点突出提升“一老一小”服务水平。同时,2030年人均预期寿命目标提升至80岁,将基本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从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再到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一揽子务实举措引导民生保障从“有”向“优”不断升级。
以法治稳预期:国家发展规划法的里程碑意义
记者:2026年既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国家发展规划法施行的元年。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出台,对五年规划工作意味着什么?
崔琳:这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从“一五”到“十四五”,14个五年规划(计划)接力实施,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但长期以来,国家发展规划领域一直没有专门立法。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出台,将多年形成的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实现了规划治理从政策导向到法治引领的历史性转变。
记者:这部法律最大的制度创新体现在哪些方面?
崔琳:概括来说,有两个“法定化”尤为关键。
规划体系的权责边界法定化。明确确立“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国家和地方规划共同组成”的规划体系,赋予国家发展规划作为其他各级各类规划“总遵循”的法定地位。其中,国家发展规划解决“干什么、何时干”的战略目标与战略导向问题,发挥“总指挥棒”作用;国土空间规划解决“在哪干”的空间布局问题,发挥因地制宜指导作用;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解决“怎么干”的具体路径问题,发挥分类施策作用。
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程序法定化。法律将“党中央提出规划建议——国务院编制规划纲要——全国人大审查批准”这一成熟制度安排,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并明确了前期研究、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等全流程要求。同时,构建起编制、审查批准、实施、监督全流程制度体系。
从制度优势到治理效能:规划的落实与保障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好规划和执行力,这两条要结合起来。在您看来,如何确保“十五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崔琳:这个问题问到了关键。规划的效力最终取决于执行力。为了避免“重编制、轻实施”,需要一整套严密的实施保障机制。
全国“一盘棋”。在纵向上,各地方政府在编制本地区发展规划时,要做好指标衔接和任务细化,确保与国家整体战略协调一致。在横向上,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也要共同支撑总体规划。
政策“同发力”。促进财政、货币、产业、科技、价格、就业、消费、投资、贸易、土地等政策协同发力,确保财政政策的“力度”、货币政策的“精度”、产业政策的“导向”在国家发展规划的指挥棒下同频共振,发挥“1+1>2”的协同作用。
“体检”不间断。如何确保规划在执行中不走偏?我们对规划实施进行“动态监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的全流程监督,并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衡量各地区、各部门履职情况的重要参考。
制度“长牙齿”。建立明确的考核问责机制,对于在规划实施中违规审批、盲目举债、搞政绩工程等行为实施问责,确保国家发展规划落地生根、有效实施。
规划“森林”,让“树木”茁壮生长
通过对专家的采访,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五年规划不仅是一本厚厚的“发展蓝图”,更是一套包含了党的领导、科学决策、民主协商、法治保障和严密执行的完整治理闭环。我们可以把它想象成一片规划“森林”——顶层设计是整片森林的生态系统,而每一棵树(地方、部门、企业)可以在法治和规划的框架下茁壮生长、充满活力。这样,宏大的中国式现代化愿景,才能落细为一个个可感可知的“国家大事”和“关键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