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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场超八成设“霸王条款”,收费平台陷阱多!广西消委会发布报告

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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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2025年广西公共停车场服务消费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工作人员对134个公共停车场进行体验式消费调查,发现超过八成的停车场设有“霸王条款”,普遍存在引导标识体系不规范、缴费过程广告干扰多、强制关注公众号等问题。

设施配套短板明显,基础服务体验不佳

广西消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9月至12月,工作人员按照商场、酒店、景区、饭店餐饮场所4个类型,对全区134个公共停车场进行体验式消费调查,包括调查标志标识、设施与环境、服务质量、离场效率、缴费流程等内容。调查发现,广西公共停车场行业尚未建立统一的行业规范与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导致不同类型停车场在标识指引、硬件设施、服务管理等方面差异明显,整体服务水平参差不齐。

调查数据显示,在离开公共停车场时常遇到的问题中,“被堵路”和“寻车难”的问题最为突出,占比分别为40.38%、38.98%;其次是“抬杆速度慢”和“识别故障”问题,占比分别为30.72%和29.55%;“出口拥堵”占比24.08%,“系统故障”占比17.89%,“出口指引标识混乱、缺失”占比最低,为9.11%。

“寻车难、离场慢、车牌识别故障等问题频发,严重影响消费者停车体验,消费者满意度评分低于75分。”广西消委会消费指导与质量监督部主任李竞莹说,停车场设施环境与配套服务短板问题突出,超四成停车场存在环境脏乱、异味明显等问题;无障碍车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便民设施配置严重不足,难以满足特殊群体及新能源车主的基本需求。

超八成有“霸王条款”,收费平台设陷阱

工作人员调查发现,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在车辆安全、信息告知、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责任边界不清晰。85.82%的公共停车场设有“霸王条款”,其中“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保管赔偿责任”“车辆刮擦被盗概不负责”条款占比分别达85.82%、46.27%,经营者借机规避基本安全保障义务。

“第三方缴费平台也存在同类问题,单方随意变更服务、过度免除自身责任、超范围收集个人敏感信息,且拒绝信息收集就无法使用核心缴费功能,消费者被迫接受,财产安全与个人信息权益毫无保障。”李竞莹说,工作人员对99家公共停车场使用的PP停车、捷停车、一码App、速停车、云盟互联、红轻停、一点停、海康云停车等8家第三方缴费平台的服务协议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服务协议普遍存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部分平台和停车场经营者还利用技术手段设置消费陷阱。

如今,公共停车场扫码付费已成为主流,但消费者在缴费过程中频频遭遇强制关注公众号、诱导购买增值服务、拒收现金、要求下载指定App等不合理行为,消费者本应享有的便捷缴费体验,变成了“步步设限”的消费障碍。

调查显示,在公共停车场缴费时,43.07%的消费者认为“弹窗广告较多,影响缴费效率”;41.51%的消费者认为“弹窗广告干扰,但有明显关闭选项”;仅15.42%的消费者认为“缴费流程干净流畅,无广告干扰”。此外,公共停车场普遍存在“重收费、轻售后”的倾向,消费者在遇到计费争议、车辆受损、无法获取发票等问题时,维权成本高、周期长,只能选择“自认倒霉”。

建议部门出台服务细则,经营者升级服务质量

广西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广西公共停车场服务行业存在问题的根源,在于行业监管机制不健全、经营主体合规意识薄弱、服务标准化程度低。他建议,相关部门出台广西公共停车场服务管理细则,填补行业监管空白;建立停车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评定结果,引导消费者择优选择。

同时,有关部门应联合开展公共停车场缴费环节专项整治行动,严禁强制关注公众号、强制下载App、弹窗广告干扰缴费等行为。明确第三方缴费平台的信息收集边界,禁止超范围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对违规平台及停车场经营者,依法采取约谈、责令整改、下架等措施。鼓励和引导停车场经营者升级智能停车设施,解决寻车难、离场效率低等问题。

对于停车场经营者来说,应摒弃“重收费、轻服务”的经营理念,建立清晰的服务承诺和投诉处理机制,主动清理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删除“概不负责”“最终解释权归本店”等霸王条款。第三方缴费平台应主动清除弹窗广告,取消强制关注、强制下载等不合理门槛,提供便捷、清晰的无广告缴费通道。严格按照“最小必要”原则收集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明确同意不得共享或用于其他用途。提供便捷的电子发票获取渠道,满足消费者的基本需求。

此外,消费者停车时应留意公示信息,核验停车场是否公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等。缴费前确认计费时长和金额,保留缴费截图、订单记录等凭证。遇到广告干扰、强制授权、计费争议等问题,及时反馈或投诉。在停车场内遇到车辆受损、计费错误、无法获取发票等问题时,应及时拍照、录像固定证据,通过合法渠道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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