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玉田县玉凤科技有限公司召回摩托车乘员头盔【型号L0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河北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中心网站消息,日前,玉田县玉凤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4年4月19日生产的202404001批次和2025年4月3日生产的202504001批次摩托车乘员头盔(型号L011 中(520mm~570mm);中/A3/L011),涉及数量为92个。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摩托车乘员头盔(型号L011 中(520mm~570mm);中/A3/L011))由于护目镜(耐磨性)项目不符合国标GB811-2022标准要求,可能影响骑行者视野,增加碰撞风险,易造成交通事故,存在安全隐患。
玉田县玉凤科技有限公司将免费为消费者退换货,以消除安全隐患。
用户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13613335399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此外,用户也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网站(www.samrdprc.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北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中心),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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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中心网站
http://www.hebdprac.cn/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网站
http://www.samrdprc.org.cn/
反映问题、提交线索
消费者可拨打河北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中心电话:0311-66037216了解更多信息或提交相关缺陷线索,此外也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