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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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西安发布
近日
西安财经大学网站发布
西安财经大学2026年博士招聘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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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西安财经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西安财经大学前身可追溯到1952年创建的西北贸易学校。2001年,陕西经贸学院与西安统计学院合并组建西安财经学院,2018年,西安财经学院更名为西安财经大学。学校构建了以统计学为特色,经济学、管理学、理学、法学、工学、文学、艺术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在校学生19400人,专任教师1210人,其中国家、省部级专家72人次。学校现有13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统计学被陕西省列为“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有4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选聘岗位要求;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齐全,国境外博士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所有证件均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
3.年龄为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30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初步认定为A类的博士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30日后出生);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选聘待遇
一年试岗期满考察考核合格的,纳入国家正式事业编制管理;提供科研启动费。
四、招聘专业
详细情况请见文末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xaufe.edu.cn/)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需登录“西安财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renshi.xaufe.edu.cn/zp/,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打开,其他浏览器可能不兼容此网站),按要求实名注册、填写信息、投递简历、上传材料,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报名需在系统上传以下资料:身份证、本科起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学信网查询下载)、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科研成果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诚信承诺书等。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学历、年龄、所学专业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
采用“学术报告、答辩和试讲”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科研成果认定和业务能力考核。
(五)考察
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情况。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最终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人事处发出聘用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签约、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始终,应聘人员填写及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二)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三)本次招聘公告及后续相关通知、公示等事宜,均在西安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薛老师 张老师
办公电话:029-8578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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