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如何1+1>2
福建东南网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乡村振兴如何1+1>2
东南网5月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辉)
“十五五”期间如何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抱团发展、联动发展正成为新的发力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新近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十五五”规划纲要,均明确提出要“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
近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部署要求,梳理总结全省各地现有经验做法,旨在进一步加强规范引导,探索福建特色做法,形成1+1>2的效应。
打破发展孤岛
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是基于我国国情农情的现实考量。
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方方面面,需要资金、人才、资源等全方位保障。但目前许多村庄规模小、人口少,发展基础、资源禀赋有限。
以福建为例,“八山一水一分田”,山区村占比大,还有150个海岛渔村。全省1.4万多个建制村中,500人以下的小型村庄占三分之一,近九成村庄人口规模少于3000人;农村常住人口不足户籍人口的50%。
“在村庄分布小而散、常住人口老龄化、边远村庄空心化等现实条件下,单纯从村庄的视角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产业发展,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厦门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张若曦认为,在传统发展模式下,不同的村庄各自为战,分散发展,其结果是重复建设、同质化竞争等问题凸显。
因此,乡村全面振兴应该跳出“一村”看“全局”,探索从“各自为战”转向“联动发展”,从“单点发力”走向“协同统筹”。
所谓片区化,就是将若干个位置相邻、产业相关、资源互补的县域、乡镇、村庄视为一个有机整体,连片规划、连片建设、连片发展。其最大优势是打破行政壁垒与发展孤岛,在资源整合、产业融合、人才聚合、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优化配置中凝聚发展共识和合力。
在这方面,福建早有探索。早在2015年,福建便开展“跨村联建”试点工作,通过组建联村党组织,构建“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中心村带周边村”的发展共同体。近年来,各地又探索以公路、水系、传统村落等为主线,推进乡村联动发展,如泉州市鼓励上下游村庄打破行政边界,沿着溪流河道的脉络,联动打造乡村建设示范片区;武夷山市打造的国家公园1号风景道,串联起沿线21个A级景区、40个村庄;南靖县依托福建土楼(南靖)乡村文化旅游圈,带动90%村民参与旅游经营。
在此背景下,我省进一步出台指导意见,将基层探索上升为顶层设计,持续放大1+1>2效应。
因地制宜组建片区
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物理空间的整合,必须充分尊重乡村实际和农民意愿,在抱团与联动中开拓发展空间。
指导意见提出了总体思路:稳慎有序开展乡级行政区划优化调整,稳妥有序开展村庄搬迁撤并、集中连片发展,宜并则并、宜撤则撤、宜联则联,促进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抱团发展。同时,指导意见尤为强调“因地制宜”的重要性,要求立足县域发展定位、乡镇禀赋差异、村庄分类结果,根据实际需要建设片区,科学合理确定规模,成熟一个、建设一个,防止“拉郎配”“一刀切”“齐步走”。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福建开展新一轮村庄分类,将全省1.4万多个村庄细分为城郊融合、集聚提升、稳定改善等9种类型,为每个村庄完成了精准画像,让每个村庄都能找到自己的发展定位。这为因地制宜开展片区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在实际操作环节,指导意见从不同维度,明确了3种片区组建方式。
一是建设跨村联建片区:用好村庄分类结果,围绕不同类型村庄建设发展要求,鼓励以经济实力较强、设施服务较好、治理能力较为突出的村为重点,联合周边基础相对薄弱、资源禀赋互补性强的村,组建片区党建共同体,以组织建设引领片区发展。
二是建设乡镇共建片区:按照“地域相邻、禀赋相似、功能互补”原则,将县域内若干个乡镇划分为一个片区,以片区化推进项目建设、治理协同,营造乡村互促共进、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是建设区域组团片区:立足区域总体发展规划,按照“地理位置相邻、发展定位契合、产业关联度高”原则,以山水资源、交通干线、生态廊道等为纽带,组建沿流域、环山脉、风景道形式的跨区域发展联盟,统筹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推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协同发展。
走向抱团发展
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组建片区仅仅是第一步。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组建片区后要做什么:建立有效的统筹协调和利益分配机制,加强整体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整合片区内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实现互利共赢。
具体而言,包括建立健全片区统筹协调机制、加强片区规划布局、强化片区整体运营、做强片区富民特色产业、创造片区优质生活空间、优化片区乡村治理体系等6项重点任务。
在统筹协调方面,跨村联建片区以乡镇为主,通过组建片区党建共同体等方式,加强跨村事务统筹谋划、议事协商,形成发展合力;乡镇共建片区以县级为主,建立片区交流会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等机制,统筹协调跨乡镇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区域组团片区以市级为主,通过建立跨县域发展联盟,加强片区发展顶层设计、分工协作,推动跨区域资源优化配置,实现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在片区整体运营方面,鼓励开展村企合作,发挥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民营企业等作用,推行“共富工坊”、股份合作、订单农业等共富模式,带动片区建设发展;鼓励组建“强村公司”等运营平台,采取多村联合、镇村联营、“飞地经济”等形式,统筹片区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市场开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推行乡村优质项目“揭榜挂帅”机制,培育“新农人”队伍,鼓励青年人才返乡入乡“拎包创业”,支持闽台乡建乡创团队、省内外高校规划团队等下沉片区开展陪伴式服务,壮大乡村人才队伍。
此外,指导意见还从用地保障、人才激励、资金支持等方面,为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据悉,福建将把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