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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支持校企合作开设一批订单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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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成都日报锦观

成都出台《工作方案》,开展“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

每年支持校企合作开设一批订单班

近日,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成都市市属高职(技师)院校服务县市新城企业“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推动市属高职(技师)院校与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8个县市新城企业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更好支撑县域重点产业发展。

根据《工作方案》,成都将探索构建政校企三方联动的常态化供需对接机制,形成服务县市新城企业,基于企业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的定向人才培养模式。根据企业需求和市属院校培养能力,培育契合企业需求的技能人才,每年支持校企合作开设一批订单班,连续支持不少于三年,有效提升市属院校人才培养适配度和服务县域产业发展的能力。

其中,订单供给方为市属院校基础较好、具备合作条件的专业,红牌专业不纳入试点范围。黄牌专业可根据县域重点产业需求,在控制培养规模前提下,择优纳入订单培养。

订单需求方为注册地、纳税地或实际经营地位于县市新城,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稳定用工需求及相应岗位待遇的企业。集团性企业的分支机构若符合上述要求,可纳入试点范围。

培养对象则以市属院校大二、大三学生为主,规避过长培养周期,及时满足企业人才需求。

培养形式上,围绕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文化旅游、绿色食品、生物制药、现代农业等县市新城重点产业布局,设立校企联合培养订单班;企业根据培养周期,与学校签订订单培养协议,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鼓励实行小班化教学,但原则上单个订单班人数不低于20人、培养周期不低于1年;支持一个订单班对接多个中小微企业的同类岗位需求,采用虚拟订单班形式组班培养。

此外,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市属院校和县市新城企业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市教育局按1.2万元/人·年标准对培养院校进行奖补。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宋妍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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