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顾客都来祝贺开分店,老板却“不知情”?真相竟是这样
扬眼
转自:扬子晚报
看着人家的生意火爆,为了分一杯羹,无锡一餐馆竟然玩起了“完全复制”游戏:从店名到装潢再到员工制服,全部“高仿”一边,甚至大张旗鼓地在线上平台宣传,以致被“复制”饭店的很多老顾客纷纷向店老板“祝贺”,至此,店老板才发现有人赤裸裸地仿冒自己,遂起诉到法院。
李老板是无锡市梁溪区淘米水私房菜的经营者,自2018年开始,其与丈夫一起经营该饭店,主打无锡本帮菜。经夫妻俩多年用心经营,饭店生意一天比一天好,不仅在食客间口口相传,各网络平台上的流量也节节攀升,成为一家颇具名气的网红饭店。2021年,李老板为饭店名称申请了注册商标。
不久后,当地另一餐馆经营者眼见李老板家生意火爆,便也将自家招牌改成了与其饭店相同的名称,不仅在门头招牌、室内装潢、员工制服、菜单餐具、纸巾盒等经营载体上使用与淘米水私房菜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还在各短视频平台、点评网站、团购网站上进行宣传,2025年更是将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变更为与李老板家饭店相同的名称。这种行为误导了许多不知情的顾客,网上接连出现“无锡有两家淘米水私房菜”“两家饭店是同一个老板”等言论。甚至还有不知情的老主顾,向李老板祝贺他们开了“分店”。
李老板在发现这一情况后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认为某餐馆的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共计30余万元。
法庭上,面对李老板提交的各项证据,被告无从辩解,主动承认了侵权事实,并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餐馆名称已经变更,希望与李老板协商解决。李老板表示,接受道歉,可以尝试调解。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不仅需要将门头招牌、室内装潢、员工制服、菜单餐具、纸巾盒等全部变更,还需承担经济赔偿。
案件承办法官提醒广大企业主,在经营过程中,切勿恶意攀附他人知名商标、利用他人在先宣传形成的客群优势牟取不正当利益,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网红饭店的“走红密码”从来不是抄袭,而是原创的口味与风格。在网络时代,各种网络好评、推广流量等成为重要的经营资源,但这一切都应该基于诚实守信、匠心经营不断积累口碑,靠“蹭热度”“蹭流量”不仅无法有效应对市场变化,难以成为长久之计,更会给自身带来巨大法律风险,得不偿失。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