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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一企业申办户用光伏备案,被迟迟不施工的“僵尸备案”卡住!记者采访后出现转机

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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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备案终于办下来了!”4月27日晚,玉林光伏企业负责人孟先生向记者反馈时难掩欣喜。

此前,他为玉林市福绵区村民谢先生申办户用光伏备案时,被一份长期搁置、迟迟不施工的“僵尸备案”牢牢卡住,企业多次奔走对接发改部门、拨打当地12345热线求助均无果。

记者介入调查协调后,当地发改部门仔细核查,发现促使问题解决的关键细节,并开启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快速撤销无效旧备案、办结新备案业务。

“僵尸备案”拦路

企业多方求助碰壁

4月24日,孟先生向记者介绍,其公司长期在南宁、玉林等地开展户用光伏开发建设业务。3月25日,公司与福绵区福绵镇新江村村民谢先生签订屋顶光伏租赁协议。按规划,谢先生屋顶可安装61块光伏板,不仅能享受约3万元初装补贴,每年还可获得稳定屋顶租金。

3月26日,孟先生线上提交光伏项目备案申请,次日便被系统驳回。其公司工作人员咨询福绵区政务服务中心发改窗口后得知,该户屋顶已有历史备案记录,无法重复申报。若要重新办理,要么联系原备案企业主动撤销,要么等待备案满两年自动失效。

经核查,这份旧备案由广西众某瑞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办理,因当时电网划入红色承载区,项目一直未能开工建设。如今该企业项目对接人失联,也始终无法联系到法定代表人,通过原企业注销备案的路径彻底行不通。

3月31日、4月3日,孟先生先后携带村民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新租赁协议等全套材料,多次前往福绵区发改窗口及能源股办公室沟通,甚至提出邀约村民到场当面核实情况,仍被以无权违规注销、只能等候时效为由驳回。走投无路之下,他拨打当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求助,依旧没能解决实际问题。

部门依规答复

村民盼光伏福利解困

4月21日,福绵区发展和改革局通过当地12345平台作出书面答复:根据项目备案相关管理规定,备案变更、注销须由原投资主体发起申请,该局无直接注销权限;备案满两年未开工方可依规清理,涉事旧备案尚未到期,暂无法协助撤销。同时建议企业自行核查原企业登记信息、收集相关注销证明,尝试协商原企业主动办理注销。

对这份答复,孟先生并不满意。次日,他再度携材料到发改窗口沟通,窗口工作人员称无审批权限,建议其向局领导反映,可几经对接后,得到的依旧是无法变通处理的答复。

4月24日中午,记者来到谢先生家走访了解到,他家庭经济压力较大,迫切希望尽快落地光伏项目,依靠补贴和租金缓解生活困境。

看着周边村民陆续装上光伏,享受政策红利,自己却被一份早已搁置作废的旧备案挡在门外,谢先生直言,相关部门办事缺少人性化考量。

谢先生写的承诺书复印件。

孟先生坦言,玉林玉州、北流、容县等多地,针对此类无实质推进的“僵尸备案”,只要提交新协议、授权委托书并经情况核实,便可依规注销旧备案、办理新备案。

眼下,谢先生所在片区刚释放出50多千瓦光伏并网容量,若再拖延,名额极易被抢占,村民将错失新能源惠民福利。

核查发现关键细节

部门特事特办办结备案

4月24日下午,记者陪同孟先生前往福绵区发展和改革局采访。分管光伏备案工作的杨副局长表示,严格按常规规定,需待备案满两年未开工再统一清理,初衷是规避重复备案引发企业权益纠纷。

不过,杨副局长仔细核对材料后,敏锐地捕捉到一个关键细节:原备案企业与谢先生签订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因电网承载能力等级转为红色等不可抗力,无法在签约后3个月内完成安装的,协议自动作废。”依据该条款,原备案实际上已失去合同依据。

原备案公司与谢先生签的协议约定3个月后未安装就失效。

在核实相关材料后,杨副局长当场表态:在坚持依法依规前提下,采取“特事特办”方式,加快流程处理,切实为企业减负、为群众解忧。由于4月25日、26日是周末,杨副局长指示能源股股长27日(周一)上班后立即办理。

针对前期迟迟未推进办理的原因,该局能源股股长指着协议上的时间解释,原备案时间为2024年7月,而相关协议落款为2025年7月,他对时间逻辑存疑,曾让孟先生带回材料核实后再上报分管领导,可孟先生没再来了,事情便一直搁置。

4月27日,谢先生家已成功备案。

4月27日晚,孟先生向记者反馈,福绵区发展和改革局已于当日下午完成原“僵尸备案”撤销,顺利审核通过新光伏项目备案。眼下,企业已筹备进场施工,谢先生很快就能享受到光伏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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