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春光科技因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四高管同步受罚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关注

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因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对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春光科技,证券代码:603657)及时任董事长陈正明、时任总经理陈凯、时任财务总监吕敬、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明骏予以通报批评。该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根据公告,春光科技于2026年4月10日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及致歉公告》,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00万元到-1,15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00万元到-1,450万元。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时,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但春光科技未能遵守该要求,导致未能及时、准确地向市场揭示公司亏损风险。

上交所指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2.1.1条、第2.1.7条、第5.1.1条等有关规定。而时任董事长陈正明、时任总经理陈凯、时任财务总监吕敬、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明骏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具体事项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针对此次纪律处分,上交所要求春光科技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深入排查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并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此外,上交所强调,公司及董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