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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万补贴+免费住宿!2026年泉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来了

市场资讯 05.06 16:47

(来源:石狮市金融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泉州市委、泉州市政府工作要求,全力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人社、教育、国资、团委等部门联合推出“‘泉’心服务 就业启航”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服务系列行动

为加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吸纳毕业生就业积极性,拓宽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渠道,提升服务水平,现汇编如下政策支持清单。

PART 01

政策保障支持

1.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延续实施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政策,对到省内中小微企业(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连续缴费满3个月的毕业生,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每人最多可享受一次,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申请渠道:线上申请登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申领;线下申请在参保地服务窗口申请。

咨询电话:0595-22376044

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支持初创3年内的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5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申请渠道:通过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线下申请。

咨询电话:0595-22376046

3.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申请渠道:通过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线下申请

咨询电话:0595-22376046

4.延续实施扩大社保补贴范围政策。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招用重点群体(含2026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并在2026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渠道:线下通过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线上通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申请。

咨询电话:0595-22376046

5.引才服务补助。调动人资机构服务积极性,根据促成外省毕业生来泉就业人数,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服务补助。

申请渠道:通过“泉州人才港湾网”线上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0595-22112393

PART 02

求职保障支持

6.挖掘岗位资源。指导国有企业继续实施好招聘扩容计划,用好增人增资等政策,提高校招比例。重点关注规上、专精特新企业,聚焦泉州市“955”现代产业体系,加力在新材料、新能源、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生物医药、纺织服装、集成电路等行业,以及文旅产业、新业态领域开发一批就业岗位。引导企业充分用好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政策,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激励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稳岗拓岗。在8月31日前,全市力争新增吸纳就业人员0.65万人以上。

责任部门:泉州市人社局、国资委,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0595-22376046

7.强化数智赋能。推动各高校组织毕业生注册使用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泉就业”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登记就业去向和服务需求,确保应登尽登、不漏一人。引导本地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入驻“泉就业”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平台向求职毕业生精准推送,提升人岗匹配效率。

责任部门:泉州市人社局、教育局。

咨询电话:0595-22376046

8.做好岗位归集。推动国有企业招聘信息在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统一归集,落实“三必须一鼓励”(必须在专区公开招聘岗位信息,反馈简历筛选结果,公示招聘结果,鼓励通过在线签约或上传纸质合同、同步其他平台签约数据等方式汇集招聘结果)。充分挖掘市场化岗位,并全面在专区汇集。

责任部门:泉州市人社局、国资委,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0595-22376046

9.加密招聘频次。6月底前进一步加大校园招聘活动场次。市级牵头举办至少2场综合性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各县(市、区)主动加强与泉州市高校的对接,推动属地党政领导带头送岗进校园,组织更多市场主体常态化进高校举办区域化、专业化、小型化招聘活动。各高校至少举办2次校级综合招聘活动,各二级院(系)至少举办2次小型化、专业化招聘活动。

责任部门:泉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各高校。

咨询电话:0595-28133660

10.推动赴外引才。加大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供需对接服务力度,由教育部门牵头对接省外高校,人社部门牵头组织企业,赴来泉就业意愿较高的省份(东三省、西部地区等)和泉籍高校毕业生集中的省份招聘。各县(市、区)要在8月31日前至少到1-2所高校开展针对性送岗引才、政策宣介等活动,并可按规定发放赴外招聘补助。

责任部门:泉州市教育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0595-28133660

PART 03

创业保障支持

11.一次性创业补贴。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青年首次在泉州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体、网店等),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在创办企业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或失业保险的,可申领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通过引导毕业生自主创业,力争在8月31日前新增市场注册主体0.1万个以上。

申请渠道:通过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线下申请。

咨询电话:0595-22376046

12.创业项目评审资助。对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在泉创业的创业项目进行评选,择优扶持一批项目给予资助。

申请渠道:于申报时间内登录“福建就业网”进行线上申报。

咨询电话:0595-28133660

13.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在泉创业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最高可申请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前3年政府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申请渠道:通过全市各经办银行网点(泉州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泉州农商银行、各地农信社、中信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线下申请。

咨询电话:0595-22376046

14.创业场地支持。应届或毕业5年内有意在泉创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申请使用最长1年免费的公益性创业工位。其他人才创业团队可根据需要对接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由相应的运营主体根据实际给予场地使用补助。

申请渠道:公益性创业工位通过各县(市、区)科技部门线下申请,其他创业载体可向主管部门咨询具体情况后直接对接运营单位。可登录“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网站,进入“泉服务”—“人才人口‘双增’行动”—“创业场地支持”功能模块。

咨询电话:0595-22579330(创业工位);0595-22579329(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0595-28133660(创业孵化基地)

15.“马兰花”创业培训。对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意愿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创业培训。

申请渠道:通过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线下申请。

咨询电话:0595-22376045

PART 04

生活保障支持

16.求职免费住宿。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青年人才首次到泉州求职,可申请最长1个月的免费住宿。其中,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人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学历、高级工职业资格及其他人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

申请渠道:登录“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网站,进入“泉服务”—“人才人口‘双增’行动”—“求职免费住宿”功能模块。

咨询电话:0595-22178919

17.见习免费住宿。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年龄要求与求职免费住宿相同)首次到泉州就业见习,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并向当地人社部门报备后,可申请最长3个月的免费住宿。

申请渠道:登录“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网站,进入“泉服务”—“人才人口‘双增’行动”—“见习免费住宿”功能模块。

咨询电话:0595-22178919

18.就业优惠住宿。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青年人才(年龄要求与求职免费住宿相同)首次到泉州就业创业,可申请租赁六年阶梯式优惠住房,首年免收租金、第二到三年租金减半、第四到六年按保租房标准收取租金。其中,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才按一人一套房、最高70平方米予以保障;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人才按一人一间房、最高45平方米予以保障;全日制大专学历、高级工职业资格及其他人才按一人一间房、最高35平方米予以保障。

申请渠道:登录“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网站,进入“泉服务”—“人才人口‘双增’行动”—“就业优惠住宿”功能模块。

咨询电话:0595-22178919

19.青年人才购房补助。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放宽至40周岁),在泉州市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高校、大院大所稳定就业或自主创办企业的青年人才在泉购买首套住房,可按照博士研究生8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万元,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全球前200名高校(QS)学士参照执行〕4万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2万元,全日制大专生、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1万元的标准申领购房补助。属于人工智能、半导体、新能源、新材料、新医疗等新赛道产业、未来产业青年人才的,奖补标准上浮50%。 

申请渠道:登录“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网站,进入“泉服务”—“人才人口‘双增’行动”—“购房补助”功能模块。

咨询电话:0595-28133880

20.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放宽至40周岁),近一年内首次到泉州市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高校、大院大所稳定就业或自主创办企业的青年人才,可按照博士毕业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毕业生5万元,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全球前200名高校(QS)学士参照执行〕2万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1万元的标准申领生活补贴。属于人工智能、半导体、新能源、新材料、新医疗等新赛道产业、未来产业青年人才的,奖补标准上浮50%。

申请渠道:登录“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网站,进入“泉服务”—“人才人口‘双增’行动”—“生活补贴”功能模块。

咨询电话:0595-28133880

21.落户补助由泉州市外迁入泉州市辖区内落户,在泉州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高校、大院大所稳定就业或自主创办企业,并于同一工作地县(市、区)累计缴纳3个月以上基本养老保险的16-45周岁新落户人员,可申领1000元落户补助。

申请渠道:登录“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网站,进入“泉服务”—“人才人口‘双增’行动”—“落户补助”功能模块。

询电话:0595-28133772

22.泉籍学子留泉返泉家庭奖励。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放宽至40周岁)的泉籍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全球前200名高校(QS)学士参照执行〕,毕业5年内在泉州市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高校、大院大所稳定就业或自主创办企业,可于落地后1年内申领连续3年、每年1万元的家庭奖励。

申请渠道:登录“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网站,进入“泉服务”—“人才人口‘双增’行动”—“留泉返泉家庭奖励”功能模块。

咨询电话:0595-28133880

PART 05

服务保障支持

23.强化信息对接。积极对接市外高校泉州生源毕业生,积极向他们推送家乡产业规划、岗位目录及人才政策,广泛动员返乡就业创业。对明确返乡就业意向的,加强跟踪对接,针对性推荐岗位、宣介政策,提升毕业生来泉就业比例。同时,加强对全市高校就业工作指导,以落实留才奖励为抓手,提升毕业生留泉就业比例。

责任部门:泉州市教育局、人社局,各高校

24.前置“1131”实名制就业服务。各高校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实习机会,全力做好就业服务保障,争取更多毕业生留泉就业。

责任部门:各高校

25.做优就业服务。入高校建设就业创业服务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遴选一批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常态化运营,为在校生提供专业化、全覆盖就业服务。充发挥泉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员”队伍作用,深入高校提供岗位推荐、政策咨询、职业指导等“一站式”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责任部门:泉州市人社局

咨询电话:0595-28133660

泉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泉州市人社局、泉州政务

编辑/初审:施燕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