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皆可当主播”时代,镜头需守住边界
羊城晚报
□苑广阔
“‘五一’本来是想出去放松的,结果走到哪都是举着手机直播的,景区、商场、餐厅,就连路边小摊都不放过我!”这几天,陆续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吐槽称,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普通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在流量面前就这么不值一提了?(5月4日《扬子晚报》)
这些吐槽戳中了无数人被直播镜头侵扰的无奈。景区、商场、餐厅乃至路边小摊,随处可见的直播设备,将普通人的日常强行纳入镜头,普通人的肖像权与隐私权在流量诱惑下被轻易漠视。在人人皆可当主播的时代,直播不应侵犯他人权益,镜头需守住法律与道德的边界。
夜市摊主暗藏摄像机搭讪偷拍女生,早餐店、鸡爪店架起手机全天候直播顾客,普拉提教练私自拍摄学员照片发朋友圈……这些“引流手段”,已构成了对他人权利的公然侵犯。正如网友所言,人们不反对直播,反感的是毫无分寸、未经允许的肆意拍摄,反感的是自己沦为他人博眼球、赚流量的“免费背景板”。
正如有律师指出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即便在餐厅等公共场所消费,也属于“私密活动”,未经同意的直播涉嫌侵犯隐私权;无论正脸还是侧脸,只要能识别出个人,未经许可公开拍摄就侵犯了肖像权。无论是商家还是某些职业主播,都必须守住尊重他人权利的底线。
面对无边界的直播,受害者的沉默只会助长侵权者的气焰。当发现自己被无故拍摄时,当场制止、留存证据,是最直接的自我保护;遭遇侵权后,向平台投诉、寻求警方帮助乃至提起诉讼,是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权利。唯有勇敢站出来,才能打破“法不责众”的侥幸,让侵权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主播与商家应摒弃流量至上的思维,主动尊重他人意愿,在直播前做好告知、征得同意;平台应加强监管,及时下架侵权内容,筑牢行业防线。
愿每一个直播镜头都能守住边界,每一位普通人的肖像权与隐私权都能得到尊重,让直播行业在法治与文明的轨道上,实现真正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