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转自:中华工商时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这是首个专门针对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中央文件。《意见》对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工作作出系统部署,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为各地各部门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就业形态多元化是市场经济细分化、精细化发展的客观反映,是时代发展的趋势。当前,我国新兴领域迅速发展,尤其是以互联网平台为支撑的新业态大量涌现,聚集了规模庞大的新就业群体,全国新就业群体总量已达8400万人,他们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随着新就业群体规模的迅速扩大和在经济社会中的深入融入,对他们的服务管理逐步提上日程。《意见》着眼解决新就业群体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同时充分考虑群体发展变化和不同类型群体差异,分类施策,是推动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引。
新就业群体流动性大、组织化程度低,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至关重要。要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结合新就业群体工作生活实际,把思想引领融入日常,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党建引领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优势,要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探索依托各类阵地和线上平台开展活动,确保实现《意见》提出的到2027年“新就业群体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目标。要综合运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加强宣传引导,深入挖掘和宣传新就业群体先进事迹,开展新时代岗位建功系列活动,提升新就业群体的职业荣誉感和认同感,不断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
一段时间以来,用工不规范、算法不透明、劳动报酬和休息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成为制约新业态健康发展的突出痛点。《意见》兼顾行业发展规律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统筹短期问题化解和长效机制建设,聚焦这些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推广使用适应行业特点、紧贴新就业群体需求的劳动合同、书面协议参考文本”“建立健全涉新就业群体权益重要事项常态化协商恳谈机制”“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理和应用结果”等,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同时,《意见》要求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督促平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严防损害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要切实贯彻系列部署,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健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工作机制,依法及时有效维护新就业群体劳动保障权益,让每一位新就业群体的辛勤付出都能得到应有回报。
暖心服务是增强新就业群体归属感的重要纽带,也是精细化治理的具体体现。新就业群体常年穿梭在城市街巷,工作流动性强、休息场所零散,急难愁盼涉及方方面面,他们的住宿、餐食、停车、道路通行等现实问题考验着城市治理的温度与精度。《意见》要求“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结合实际逐步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健全符合新就业群体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等,及时、精准回应了新就业群体的现实需求,体现了政策的温度。这些务实举措,从经济保障到生活便利,从职业发展到生活品质,为新就业群体构筑起全方位关爱服务体系。
新就业群体中有相当大比例来自农村和外地,如何在城市扎根、实现社会融入、获得归属感,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与高质量发展大局。同时,新就业群体中的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常年走街串巷、贴近基层,熟悉民情,是基层治理的天然“观察员”“宣传员”。要深入贯彻《意见》精神,一方面通过多种渠道和手段展示新就业群体良好形象,另一方面要引导他们参与社会治理,推动他们从“漂泊”到“安居”、从“流动”到“融入”、从城市“陌生人”转变为社会治理“参与者”。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新就业群体的稳定发展,关乎民生福祉、关乎就业大局、关乎社会和谐。要以《意见》出台为新起点,以更完善的政策保障、更贴心的公共服务、更科学的治理模式,用心用情呵护新就业群体成长,让数以千万计的新就业群体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绽放异彩,共同书写新时代劳动者奋斗的美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