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提醒:“五一”坐飞机出行,这些行为属刑事犯罪红线勿触碰
澎湃新闻
5月3日,最高检微信公众号发布《五一特辑》,提醒公众乘坐飞机出行时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6年4月8日,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民航飞行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针对当前威胁民航飞行安全刑事犯罪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刑法适用标准和刑事政策把握原则。根据该司法解释,以下行为属于刑事犯罪红线,切勿触碰。
最高检指出,通过明示或暗示方式,编造或故意传播“飞机有炸弹”“航班被劫持”等虚假恐怖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一是致使航班复飞、清舱,或致使民用机场采取二次安检、转移航空器等措施,影响航班、民用机场正常运行的;二是致使公安、武警、消防救援、卫生检疫等部门采取应对措施的;三是其他严重扰乱民航运行秩序的情形。
同时,最高检介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一是在民用航空器依靠自身动力在地面移动期间违规开启舱门,致使应急撤离滑梯释放,足以发生火灾、爆炸等危险的;二是在民用航空器空中飞行期间违规开启舱门的;三是其他以危险方法危害民航飞行安全的情形。
此外,最高检还提到,对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危及飞行安全”。
一是致使机舱内人员、行李异常位移,足以影响民用航空器配载平衡的;二是致使民用航空器发动机、机体结构或通信、应急等关键设备功能受损的;三是致使航空安全员、乘务员等飞行安全保障人员履职能力严重受损或丧失的;四是在民用航空器驾驶舱内实施暴力的;五是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擅离职守对他人实施暴力的。
澎湃新闻记者 刘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