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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货”因人而异、因域而异,江苏省消保委发声:消费岂能“两面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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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扬子晚报

近日“AB货”话题在多个社交平台发酵,相关投诉量高居电商投诉前列。相关报道揭示,网络购物存在看人下菜碟现象。同样的店铺、同样的商品、同样的价格,部分商家对收货地址是大城市城区、退货方便、维权便利、维权意识强的消费者,发送质量较好的“A货”,对收货地址是偏远农村、退货麻烦、维权成本高、维权意识薄弱的消费者,发质量较差的“B货”。4月30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声提醒平台与商家应重视问题,遏制消费歧视现象。

江苏省消保委分析了“AB货”现象滋生的原因。一方面,电商产业仍未脱离价格内卷的畸形模式。商家或主动或被动陷入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通过减配降质来弥补利润缺口成为一些商家的选择,进而为“AB货”现象的滋生提供土壤。

另一方面,部分电商平台主体责任缺失,对“AB货”现象缺乏主动发现和有效处置机制,客观上纵容了此类问题的发酵。

此外,消费者维权成本高、部分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也助长了商家的侥幸心理。

省消保委分析了“AB货”问题的危害。如果商家以同一链接、同一售价展示高品质商品,实际以次充好混发劣质次品,属于未披露商品真实品质差异,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尤其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商家基于地域差异区别发货,将消费者划分三六九等,违背公平交易原则。这种消费歧视是对电商行业信任根基的严重侵蚀。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平台与商家应重视“AB货”问题,遏制消费歧视现象。

电商平台应当尽快优化流量分配机制,将商品品质、服务质量、用户口碑纳入核心权重,打破“唯低价是举”的算法导向。平台还可以建立商品品质的跨地域对比投诉机制,利用大数据筛查通过地址标签区别发货的违规商家。

电商商家要守住诚信经营底线,保证产品品质一致,切莫为了短期利润而丧失了市场信任。

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时,要注意截图保存商品详情页、商家承诺、聊天记录等作为维权凭证。收货后尽快核对。如遇“AB货”问题可投诉。

通讯员 龚永壮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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