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一人被终生禁驾
齐鲁晚报
为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警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以此为鉴,安全守法出行。枣庄交警向社会公开发布今年第四批终生禁驾名单,1人被终生禁驾。
2025年5月6日10时50分,李某军驾驶鲁DWS**6号小型轿车沿G518由南向北行驶至山亭区山城办事处南岭村段处(240公里785米)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夏某佃驾驶的枣庄01****8号两轮电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夏某佃受伤,车辆损坏。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李某军驾车逃逸。后夏某佃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李某军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涉嫌交通肇事罪,2026年1月16日,山亭区人民法院判决李某军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