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纪委监委最新通报
陕西都市快报
今天(4月30日),榆林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将至,为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榆林市纪委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子洲县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丁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庆事宜、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2019年至2025年,丁峰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饮用高档酒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其子婚庆事宜,未如实向组织报备,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丁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府谷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刘权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3年,刘权在新民镇政府、府谷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名贵礼品、高档烟酒、购物卡。刘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榆林市工业信息化推广应用中心主任刘志远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问题。2021年至2023年,刘志远指使财务人员套取公款向单位职工发放补贴、支付公款旅游及单位聚餐等费用。刘志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吴堡县工业商贸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利斌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问题。2025年5月16日,高利斌为其子操办婚礼,未如实向组织报备,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造成不良影响。高利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清退所收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