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平:“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搭建信任的桥梁,不是投机钻营的通道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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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的陈某不会想到,自己5个月内下单1450单、通过“买多退少”牟利12万元的“小聪明”最终换来了刑事强制措施与全额退赔的结局。这起案件撕开了电商领域恶意滥用退货规则的乱象一角,也为整个电商生态治理敲响了警钟。作为数字消费时代为消费者兜底的权益保障制度,“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搭建消费信任的桥梁,绝不能沦为少数人投机钻营、恶意牟利的“绿色通道”。
“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设立,本是为了消解线上购物的信息不对称痛点,平衡买卖双方的交易地位,给消费者吃颗“定心丸”。这份制度设计里的善意与包容,是电商行业走向成熟,商业文明不断进步的体现。可如今,这份善意却被屡屡辜负:“试穿族”把电商平台当成免费衣橱,穿用完毕便无理由退货;“调包党”用仿品替换正品骗取退款,把规则变成诈骗的掩体;而陈某的“职业退货诈骗”更是让原本守护公平的规则彻底异化为牟取非法利益的工具。
权利的行使始终有不可逾越的法律边界,这是贯穿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也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守则。“七天无理由退货”赋予消费者的,是合理范围内的维权保障,而非无底线牟利的特权。陈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规则漏洞恶意下单、虚假退货,骗取商家财物,其行为早已突破了“合理维权”的范畴,越过了道德底线,触碰了法律红线。多地同类案件相继入刑,正是对“薅羊毛无罪”侥幸心理的有力回击,也清晰向社会宣告:滥用规则的恶意牟利绝非“合理维权”,而是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必将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
此类乱象的滋生与蔓延,绝非单一因素所致。一方面,是部分消费者投机贪利的扭曲心态,把平台的善意当成肆意妄为的筹码,把钻规则空子当成“生财之道”,一步步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另一方面,更是多数电商平台算法存在的“结构性偏心”,为乱象提供了滋生土壤。不少平台为了讨好消费者、追求用户留存,对高频批量下单、异常集中退货等可疑行为选择性忽视,监管的尺子只用来约束商家,却对买家的失信行为放松管控。双向监管的长期失衡最终让投机风气愈演愈烈。
杜绝这类乱象,不能只停留在道德呼吁层面,必须形成多方协同的治理合力。平台要摒弃短视的流量思维,调整算法逻辑,补齐风控漏洞,建立健全买卖双方双向约束的信用体系,对异常操作账号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守住规则运行的第一道关口。执法司法机关要以典型案例为抓手,明确权利行使的法律边界,用刚性惩戒形成长效震慑,让心存侥幸者不敢越雷池一步。而作为网购消费主力军的青年群体,更应摆正心态、坚守诚信,分清合理维权与恶意牟利的界限,不做消费生态的破坏者,争做诚信市场的守护者。
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的规则守护,更离不开每一个市场主体的诚信坚守。别让制度的善意被恶意透支,别让维权的规则沦为牟利的工具。唯有各方同向发力、协同共治,才能让“七天无理由退货”回归保障权益的初衷,让网购环境重回诚信的正轨。
作者:特约评论员李晶晶 赵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