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男子将于5月4日出狱,母亲:为儿子买了新衣,计划亲自去接,带他回归正常生活
内蒙古晨报
4月28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订婚强奸案”男方母亲处获悉,其儿子席某某将于5月4日上午出狱,“我给儿子买了新衣服,准备亲自去接他,带他先回归正常生活。”
席某某母亲表示,4月27日,监狱方面已经通知她,其儿子席某某将于5月4日上午出狱,监狱方面计划将席某某送至阳高县司法局。对此,她表示在与监狱方面沟通,计划于5月4日上午,亲自前往监狱接人,“出狱那一刻,我儿子不再是罪犯,我想带他先回归正常生活。”
“路程也就3小时,我希望他出狱后,能穿上新衣服。”席某某母亲说。
据悉,2023年5月1日,阳高县27岁席某某和24岁女子举行订婚宴,双方签订《订婚收彩礼协议》,男方当天给女方一半彩礼10万元和一枚7.2克金戒指,承诺结婚一年后,在90多平方米的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
5月2日下午,两人在婚房发生关系,后女方控告男方强奸。
2023年12月25日,阳高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3年。席某某不服,上诉至大同中院。
2025年4月16日,二审驳回席某某及其家属的刑事、民事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大同中院二审审判长表示,被害人在事前明确表示反对婚前性行为,事中具有明显反抗行为,事后反应强烈,足以认定席某某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
同年5月14日,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库。
2026年2月8日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