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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超漳州拉拉队演出道具被指侵权,版权人称发文后已收到版权费,文旅部门回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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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 刘锦涵 实习生 杜雅如 制作 李霞玲

4月27日,福建漳州黄先生发文称,闽超漳州拉拉队的演出道具,使用他设计的剪纸作品图案,但未付版权费。

黄先生说,曾授权“中韵”公司在漳州办文旅大会时使用剪纸作品,但闽超漳州拉拉队未获授权。

4月28日,漳州文旅局工作人员表示,拉拉队系漳州文旅康养集团组织,道具为其第三方执行公司提供,版权人发文后事件已解决。

黄先生表示,27日晚已收到版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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