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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牛加盟店自曝食安事件,零售连锁如何筑牢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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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述微

编辑/娜娜

4月5日,陕西民生热线报道了西安折扣牛紫郡长安加盟店法人小祁公开举报自己门店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引发各界广泛关注。

在举报中提及,店内面粉遭老鼠啃咬、部分粉丝生产日期不清及素面筋外包装无生产日期,均属于典型问题食品。之后还有发生,折扣牛相关管理人员深夜未经通知擅自到访门店,疑似触碰监控设备,被店主当场报警驱离。更有折扣牛老板马昕彤以西安市场部负责人李先生的名义与媒体进行电话交涉的桥段。

碰巧的是,就在这事件发酵前不久的3月20日,《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生效了。

这起事件折射出零售连锁加盟模式下的食安漏洞,也让新规落地后的责任划分成为行业焦点。本文结合事件与新规,探析零售连锁加盟的食安治理之道。

一、新规解读

2025年12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114号令,公布《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6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

该规定针对食品销售连锁企业的加盟管理,作出了明确且刚性的要求,核心围绕“责任划分、管理规范、监督考核”三大维度展开。

新规解决了长期以来,部分连锁企业总部存在“只收加盟费、管理费,却对门店食品安全疏于管理”的现象。一旦出事,总部与门店相互推诿,责任难以界定。本次新规的核心,就是彻底打破这一局面:

1. 明确监管对象,全域覆盖

新规适用于所有在境内从事食品销售连锁经营的企业,包括总部、分支机构、门店,无论直营还是加盟,均纳入统一监管。

2. 压实总部中枢责任,不能“只收钱不担责”

明确企业总部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中枢,对全链条、全部门店负有不可推卸的统筹管理责任。严禁通过合同条款减轻或免除自身法定食品安全责任,违者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

3. 构建“总部—分支—门店”三级责任链

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并要求风险隐患逐级上报、上下贯通,形成完整的管理闭环。

正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总顾问所言:“安全食品是生产出来的,非监管出来的”,新规的核心是压实每一方的主体责任。

二、事件复盘

复盘一下折扣牛西安紫郡长安加盟店自曝的商品食安问题事件,看看此次事件的发展过程。

2026年3月1日,门店合伙人小祁反馈“怡冠园素牛筋”外包装无生产日期,并附上商品照片,折扣牛运营部门下达返仓销毁指令。

后经核查,该批次商品未按要求执行返仓,也未上架销售,且该商品其他批次在全国范围内无同类反馈,仅此一例。

3月25日,小祁再次反馈,门店内“折扣牛雪花小麦粉”出现包装破损,疑似被动物啃咬,并提示“仓库有老鼠得找消杀”,运营部门再次下达返仓销毁指令。

3月31日,该门店临时关闭约4小时,小祁称系配合工商部门调查,但折扣牛区域运营负责人未主动介入了解情况。

4月5日,涉事门店的食安问题视频在抖音及当地融媒体平台发布,事件正式曝光,引发社会关注。

曝光后,小祁不仅未得到折扣牛总部的正面沟通,反而遭遇深夜“突袭”,一日凌晨,他折返门店取钥匙时,发现片区负责人在店外。该负责人声称前来调试设备,但未提前通知,且现场无专业技术人员,二人全程关注店内监控,小祁当即报警,民警到场后明确禁止其擅自进入门店。

4月6日至7日,小祁向折扣牛公司报备配合监管部门调查、索要资质文件,运营部门仅回复文件获取途径,未提及事件处理方案。

4月7日,折扣牛总部召开专项会议,部署全链路清查、供应商资质复核及制度整改,同日,河南三级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司沟通核查。

截至目前,涉事商品已与西安监管部门联合封存待检,折扣牛西安分公司已对当地门店开展多轮排查,涉事门店正在接受专项帮扶。

4月14日,马昕彤开始反击。他发布长视频,逐一公布三款涉事商品的调查结果、供应商资质证书、大仓抽检视频和物流防鼠记录,承认管理存在瑕疵,但坚决否认存在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随后他公开质疑陕西民生热线“未响应己方诉求就先发视频”,指责媒体选择性报道,总部已对涉事商品生产厂家进行核查,除部分粉丝因包装褶皱效期模糊外,其余涉事商品生产资质及检测报告均合规。

此外,折扣牛已出台多项整改措施,包括优化召回机制、提升品控标准、上线消费者质检小程序等,相关制度升级将于5月1日前完成。

三、责任边界

对此事件,这里不做评论。仅将其当作一个案例,结合3月20日生效的《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解读加盟商与盟主各自存在的各种缺失,二者责任边界及需承担相应责任。

首先,加盟商作为食品销售终端,需承担直接责任。根据新规第六条,门店对其销售食品的安全负责,需落实日管控要求,及时排查隐患。

店长虽及时反馈了商品无生产日期、面粉包装破损等问题,但未严格执行总部返仓销毁指令,未对问题商品进行有效管控,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同时,门店作为食品经营主体,未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台账,对仓库防鼠防疫等基础工作落实不到位,违反了新规第八条关于风险防控的要求。

其次,总部作为盟主,需承担主要管理责任,其责任缺失更为突出。新规明确,总部需对门店食品安全承担管理责任,建立闭环的反馈与整改机制。

总部运营人员在三次收到门店异常反馈后,均未跟踪闭环、未升级处理,区域运营负责人在门店因工商调查关停后未主动介入,违反了新规第九条、第十条的要求。

此外,总部未落实全覆盖巡查要求,对西安门店的仓储管理、隐患排查等情况掌握不及时,未建立有效的异常事件预警机制,属于管理失职。

新规第十二条明确,总部不得通过合同减轻自身食安责任,且需对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食安问题负责,折扣牛总部在门店管理中的疏漏,恰好触碰了这一红线。

值得注意的是,盟主管理人员深夜擅自到访门店、疑似触碰监控的行为,不仅不合规,更涉嫌干扰隐患排查,进一步凸显其责任意识的缺失。

通过以上在新规体系下对此事件的分析,理清了加盟商和盟主在加盟体系下的各自义务和责任。在这套新规体系下,对于零售商加盟拓展的影响深远,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1. 行业洗牌加速,合规者胜出

“重规模、轻质量”的跑马圈地时代已经结束。合规成本提升将倒逼实力弱、管理乱的企业出局,为规范经营的头部企业创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

2. 管理模式升级,从“粗放”到“精细”

推动企业从“门店自治”转向“总部强管控”模式,食品安全从“事后救火”变为“事前预防、全程管控”。

3. 消费信心提振,品牌价值提升

责任清晰、监管严格、处罚到位,能有效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显著提升公众对连锁零售品牌的信任度。

四、新规体系下的合规路径

此次事件给所有进行连锁加盟业务的零售企业敲响警钟,新规的落地,标志着食品销售连锁加盟进入“强监管、重责任”的时代,企业需从“扩张优先”转向“合规优先”。

其一,严把加盟准入关,筑牢食安第一道防线。新规第六条规定:总部须在依法取得经营项目包含“食品销售连锁管理”的食品经营许可的前提下开展加盟业务。需建立严格的加盟商筛选机制,不仅审核资金实力,更要考察其食安意识与合规经营理念。

同时,需明确加盟商的食安责任,在加盟合同中细化条款,严禁通过合同免除自身管理责任,符合新规第十二条及商业特许经营相关要求。

其二,须完善培训与考核体系,强化全链路管理。总部需按照新规要求,定期对加盟商及门店从业人员开展食安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将食品安全纳入加盟商考核核心指标,建立“一票否决制”,对违规门店及时采取惩戒、退出措施,落实新规第十三条的巡查与考核要求。

其三,搭建智慧监管体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借助“互联网+智能监控”技术,对门店仓储、陈列等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管,留存不少于14天的视频记录。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对进货查验、巡查检查等情况进行电子化记录,实现隐患排查、反馈、整改的全闭环管理。

其四,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主动化解食安危机。当门店出现食安隐患或舆情时,总部需第一时间介入,主动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及时向消费者通报情况。

可借鉴折扣牛后续整改措施,建立完善的商品召回机制、消费者投诉奖励机制,主动公开自查报告,提升消费者信任度。

其五,加强供应链管控,从源头规避风险。总部需对供应商进行严格审核,建立供应商考核与退出机制,对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食安问题,依法追偿。

同时,加强对仓储、物流环节的管控,落实防鼠防疫等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排查,避免因环节疏漏引发食安问题。

零售连锁加盟的核心策略就是标准化复制,而食安标准化是底线中的底线,新规不是约束,而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

写在最后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是国家保障食品安全、规范行业发展的关键举措。

正如市场监管总局负责人所言:“食品安全绝不能有法外之地,连锁总部不能当甩手掌柜!” 对于每一位零售从业者而言,积极拥抱新规、主动落实责任,既是守法经营的底线要求,更是企业行稳致远、赢得消费者信赖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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