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强奸案出狱后又杀人,田永明被执行死刑
新闻晨报
4月28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田永明执行死刑。玉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执行前,田永明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2026年2月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以故意杀人罪宣判田永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核准田永明死刑。
此前报道
田永明1976年8月出生,为云南省华宁县青龙镇人。1996年9月,田永明因强奸大嫂赵某某,恶行败露后持刀报复赵某某,被以犯强奸、故意杀人(未遂)罪、窝赃罪获刑九年,于2002年7月15日刑满释放。
然而,刑罚执行完毕后,田永明仍不思悔改,伺机再次报复赵某某。2002年11月13日20时许,田永明带着一把杀猪刀和一把匕首闯入赵某某家。
田永明后来供述称,因大嫂赵某某诬陷其强奸她,导致他被判刑,减刑释放后心里不服气,想找赵某某把事情说清楚。
赵某某被吓得只穿着内衣内裤就开门往外跑并喊救命,田永明一边追撵一边谩骂。赵某某跑到大门口遇到了红岩村副组长刘铭富,便向其求救。“刘铭富见田永明拿着刀追自己,就抱住田永明,田永明让刘铭富放开,刘铭富说不放,接着听到刘铭富说‘放了放了’。刘铭富才松开手,田永明就抓到我并按倒在地,用刀杀向我,我用双手挡了几下。”赵某某说。
对于作案细节,田永明辩称,自己拿杀猪刀指着刘铭富,说不关他的事,让其走开。突然,赵某某把刘铭富推向自己,刘铭富的胸口撞到他拿的刀上。
田永明供述,其母亲听见动静后跑出来抢了刀并骂自己,又拿着刀跑回家去叫人,三哥田永洪等人将他拉开,赵某某见状跑了。他对三哥和母亲说,刘铭富被赵某某整了杀着两刀,这回谁都救不了自己,他在逃跑途中将杀猪刀丢弃。
华宁县公安局于案发当日对刘铭富被杀案立案侦查,同年11月15日将田永明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赵某某说,后面听说刘铭富当时上前阻拦田永明行凶时,遭田永明持刀杀害。她否认推过刘铭富,且刘铭富上前阻拦田永明的过程,前后不足一分钟。
经查,赵某某的陈述和证人田永洪的证言证实原审被告人田永明持刀行凶时刘铭富系迎面抱住田永明,赵某某始终陈述其在慌乱间曾向刘铭富求救,未作过将刘铭富推向田永明的陈述,田永洪亦未证实赵某某将刘铭富推向田永明的情节。
2004年12月,死者刘铭富被云南省政府授予“云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直至 2022年2月24日,民警在长沙市长沙县远大二路与东四路交叉路口附近的长桥社区一出租房内,将田永明抓获归案。
来源 | 央视新闻、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