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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放开导弹等大杀器出口,人民日报和解放军报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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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放开杀伤性武器出口推高地缘冲突风险

■常思纯

日本政府日前通过内阁决议,完成了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及其运用指南的修改。新规不仅原则上解禁杀伤性武器对外出口,更明确规定,特定情况下经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审批,可向处于武力冲突状态的国家出口武器。日本此举彻底突破战后80多年的和平底线,不仅严重冲击东亚安全格局、侵蚀国际军控体系,更将给地区安全与世界和平造成多重危害,国际社会应保持高度警惕并予以坚决反对。

日本此次调整,既是对战后国际秩序约束与国内和平宪法准则的双重逾越,更是对既有国际法理的公然背离。二战后确立的国际秩序明确要求,对作为战败国的日本实施彻底非军事化改造;《波茨坦公告》第十一条明文规定,日本必须完全解除武装,不得保留“可以使其重新武装作战之工业”。日本此前长期推行的武器出口管制,本质上是其履行上述国际法义务的体现。日本和平宪法第九条规定,日本放弃国家交战权、恪守“专守防卫”原则,不得保有对外作战军力,禁止军事力量向境外延伸。此番修改意味着日本可通过武器出口实现军事工业力量的境外投射,从根本上动摇其战后“和平国家”的基本定位。

从现实影响来看,日本放开杀伤性武器出口,将显著推高亚太地区地缘冲突风险。其一,日本的武器出口带有鲜明的地缘战略指向,重点聚焦“印太”地区的矛盾热点区域。通过向周边特定国家输出先进武器装备,日本正试图以“防务合作+装备输出”的双重方式,打破地区原有军事力量平衡。这种深度介入地区安全事务的行为,易引发周边国家的连锁反应,进而触发区域性军备竞赛。其二,借助武器出口,日本得以与美英澳同盟实现深度绑定。从向美国返销“爱国者”防空导弹,到与英、意联合开发新一代战斗机并计划出口至第三国,再到借共同开发之名向澳大利亚出口护卫舰,日本不仅在技术层面强化与盟友装备的“互操作性”,更在战略层面参与构建以自身为关键节点的协同防御网络。这将压缩地区多边对话协商空间,加剧亚太地区陷入阵营对峙的风险,对全球安全治理体系构成严峻挑战。

更值得警惕的是,武器出口管制的层层松绑,正为日本新型军国主义势力的抬头与扩张提供实质性支撑。首先,军火贸易的巨额利润将摊薄高昂的武器研发成本,破解日本军工产业长期存在的产能不足、造价偏高的困境,逐步搭建起技术研发、批量生产、全球外销一体化的全产业链闭环,重构支撑其军国主义野心的物质基础。其次,保留完整且庞大的军工产能,使日本能够快速实现先进武器装备的迭代更新,并通过军工复合体建设完善动员能力,重塑对外军事行动能力。再次,以武器装备输出为重要抓手拓展地缘布局,借军工产业对外渗透拉拢亚太国家,日本刻意构筑其预设的阵营对抗格局,给地区安全带来潜在隐患。

从日本国内政治生态来看,此次修改过程凸显出明显的行政集权倾向。日本政府动用行政手段强行推动政策变更,绕过充分的议会辩论程序,无视在野党的合理质疑,刻意压缩公众讨论与媒体监督空间。这种强行“闯关”的操作,不仅凸显出日本右翼政治力量急于推进“军事大国化”的激进野心,更严重撕裂日本社会长期形成的和平共识,将给日本未来的社会稳定与国家发展走向埋下深重隐患。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副研究员)

本文刊于4月28日人民日报03

日本放宽武器出口必将自食恶果

——警惕日本“新型军国主义”的现实威胁

■孙菲

4月21日,日本政府通过内阁决议,完成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及其运用指南的修改,取消了此前将武器出口限定在5类非战斗用途范围内的限制,原则上允许包括杀伤性武器在内的成品武器出口;在特定情况下,也将允许向处于冲突中的国家出口武器。分析人士普遍认为,此次修改是日本突破战后国际秩序、加速军事扩张的关键一步,意味着战后日本坚守数十年的武器出口管控体系彻底瓦解。

事实上,日本防卫装备出口政策,经历了一个渐进突破、相关原则不断被打破的过程。1967年日本出台“武器出口三原则”,确立了限制性武器出口政策。1981年通过国会决议确立了全面禁止武器出口制度。但自1983年起提出允许向美国出口武器不受相关限制,2006年又决定通过“政府开发援助”向印尼提供武装巡逻艇。2014年,安倍政府强行通过“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玩弄以“防卫装备”取代“武器”、以“转移”取代“出口”的文字游戏,虽然将装备出口限于救援、运输、警戒等5类非战斗装备,但成功实现了从“原则禁止”到“原则允许”的危险转向。

在实施过程中,“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也屡被突破。2023年12月,日本正式允许向其授权的国家出口成品杀伤性武器,并决定向美国返销“爱国者-3”防空导弹。2024年3月26日,日本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再次修订原则运用指南,解除与英国、意大利共同开发的下一代战斗机向第三国出口的限制。2025年8月,日本与澳大利亚签署了向澳出口11艘“最上”级护卫舰的采购协议。

高市政府的此次修订,更是彻底撕掉伪装,实现了“原则允许”的制度突进,全面允许战斗机、导弹等杀伤性武器出口。“向冲突中国家出口”的例外条款,也为日本向当前地区冲突相关方输送杀伤性武器打开了法律通道。日本军备若直接介入国际冲突,不仅会延长战火提升烈度、加剧人道主义危机,更会引发地区军备竞赛连锁反应,刺激地区局势不断升温,冲击相关地区和平稳定的根基。

尤为引人关注的是,此次修订直接取消了国会事前审批这一“刹车措施”,暴露了高市政府试图架空立法监督、规避民意约束的意图。根据新规则,日本武器出口将由首相、内阁官房长官、外务大臣和防卫大臣审批,获批后再通报国会。分析认为,这是日本将军工集团利益与国家政策扭曲捆绑政治逻辑的直接体现。

高市政府放宽防卫装备出口,经济上的驱动力是国内军工企业的利益诉求。三菱重工等日本军工巨头长期受制于出口限制,产能与市场难以拓展。政策松绑后,日本军工产业将形成“研发-生产-出口”的完整产业链,加剧利益绑定、政策绑架与政治生态扭曲。而在政治层面,这一动作则是日本推进“新型军国主义”的重要一环,也是其妄图摆脱战后体制的最新举动,为高市政府推进修宪进程进行铺垫。

当前,日本防卫政策正经历战后最剧烈的转变,高市政府从制度、预算、部署等维度加速推进“再军事化”进程,构建“可实战”军事体系,严重背离和平宪法和“专守防卫”原则。然而,历史早已证明,穷兵黩武没有出路,背弃和平承诺必将自食恶果。日本政府应当深刻反省侵略历史,立即停止破坏地区和平稳定的安保政策调整,重新回归和平发展的正轨。同时,国际社会应共同抵制日本军事扩张行径,遏制“新型军国主义”的滋长蔓延,坚决维护战后国际秩序与全球军控体系。

本文刊于4月26日解放军报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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