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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更便捷地申请、获得社会救助

滚动播报 04.28 02:51

(来源:中国妇女报)

转自:中国妇女报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社会救助法草案4月2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让群众更便捷地申请、获得社会救助。

据悉,今年2月,社会救助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二审稿第三章对救助程序作了规定。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社会救助事关群众急难愁盼,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同时,还应结合实际情况优化工作流程。

对此,草案三审稿进一步明确,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效率,并增加一条规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结合社会救助工作实际情况,依法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便民化水平。

草案三审稿还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救助对象自助自立、解困脱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

此外,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突出社会救助兜底线、救急难的功能,不牵连追偿问题,进一步规定“社会救助对象遇有紧急情况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依法及时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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