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和端午期间,武汉这些道路禁停、禁行、单向通行→
湖北发布
武汉市公安交通部门
日前发布通告
将加强2026年五一端午期间
武汉市热门景区部分道路交通管理
武汉市江汉区
江汉路步行街周边道路
5月1日至5月5日、6月19日至6月21日,每日15:00至23:00江汉路步行街周边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1.前进五路(中山大道至三新横街)禁止机动车通行(周边小区车辆除外)。
2.沿江大道民生路口禁止机动车驶入民生路方向。
3.交通路(中山大道至花楼街)禁止机动车通行。
武汉市武昌区
黄鹤楼、昙华林、沙湖公园
周边道路
1.5月1日至5月5日、6月19日至6月21日,每日9:00至19:00,武昌路民主路路口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民主路至武昌路)通行。
2.5月1日至5月5日、6月19日至6月21日,每日9:00至19:00,武珞路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首义路至黄鹤楼东路)通行(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黄鹤楼景区停车场已预约机动车除外)。
3.5月1日至5月5日、6月19日至6月21日,每日9:00至19:00,彭刘杨路武珞路路口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彭刘杨路往黄鹤楼方向)通行,往长江大桥方向机动车一律右转绕行武珞路中山路路口(大东门立交桥下)掉头,经首义广场地下通道上长江大桥。
4.5月1日至5月5日、6月19日至6月21日,每日9:00至19:00,武珞路首义路路口禁止由西向东(彭刘杨路往首义路方向)行驶的机动车在路口掉头。
5.5月1日至5月5日、6月19日至6月21日,每日7:00至22:00,临江大道(中山路至彭刘杨西路)禁止货车通行。
6.5月1日至5月5日、6月19日至6月21日,每日9:00至19:00,昙华林路(云架桥至胭脂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7.5月1日至5月5日,每日7:00至19:00,沙湖环路(紫沙路至积跬路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
武汉市洪山区
武汉大学、白沙天街周边道路
1.5月1日至5月5日、6月19日至6月21日,每日8:00至17:00,二环线珞狮路高架南向北珞珈山路下桥匝道禁止机动车通行;八一路(珞狮路至珞珈山路)辅道禁止机动车通行。
2.5月1日至5月5日、6月19日至6月21日,每日10:00至22:00,光霞东路实行由南向北(白沙四路至白沙三路)单向通行。
武汉市东湖风景区
相关道路
5月1日至5月5日、6月19日至6月21日,每日8:00至19:00实行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1.二环线梨园下穿通道地面层(徐东大街至渔光小路)、沿湖大道(黄鹂路至广场北路)、广场南路(东湖路至沿湖大道)、黄鹂路(东湖路至沿湖大道)、省博路(黄鹂路至天鹅湖路)、天鹅湖路(东湖路至省博路)、鲁磨路(八一路至樱花园大门)、植物园路(鲁磨路至团山路)、喻家湖路(喻家山北路至团山路)、团山路(喻家湖路至植物园路)、东湖南路(洪山路至卓刀泉北路)、卓刀泉北路(东湖南路至八一路路口)、白马小路(欢乐大道至落雁路)、落雁路(白马小路至雁中路)实行7座及以下载客汽车按车牌尾号分单双日通行,车牌尾号为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单双日通行(巡游出租车除外)。
2.下列道路调整为单向通行:
鲁磨路实行由东向西(团山路至植物园路)单向通行。
植物园路实行由北向南(鲁磨路至团山路)单向通行。
大李村路实行由南向北(鲁磨路至植物园路)单向通行。
揽翠路实行由北向南(鲁磨路至八一路)单向通行。
沿湖大道实行由北向南(梨园广场南路至牡丹园路)单向通行。
牡丹园路实行由东向西(沿湖大道至东湖路)单向通行(沿线小区及单位车辆除外)。
省博路实行由北向南(黄鹂路至天鹅湖路)单向通行。
天鹅湖路实行由东向西(省博路至东湖路)单向通行。
武汉市东湖高新区
大悦城、兰亭公园周边道路
1.5月1日至5月5日、6月19日至6月21日,每日10:00至20:00,揽月路实行由北向南(高新大道至二泉街)单向通行,二泉街实行由东向西(揽月路至豹溪路)单向通行。
2.5月1日至5月5日、6月19日至6月21日,每日10:00至16:00,书博东路实行由南向北(九峰一路至堤顶路)单向通行、堤顶路实行由东向西(书博东路至书画路)单向通行、书画路实行由北向南(九峰一路至堤顶路)单向通行。
武汉市东西湖区
金银湖月季公园周边道路
5月1日至5月5日、6月19日至6月21日,金银湖月季公园周边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1.环湖西路实行由北向南(航天路至金银湖北路)单向通行。
2.环湖西路、金银湖北街禁止机动车停放。
长江新区
紫薇都市田园周边道路
5月1日至5月5日、6月19日至6月21日,每日7:00至19:00,紫薇都市田园周边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1.S109实行由南向北(G230至广源路)单向通行。
2.S109(G230至广源路)禁止中型以上货车通行。
3.S109(G230至广源路)禁止机动车停放。
通行上述实行交通管理措施区域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应按交通标志指示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通行状况,视交通情况采取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时,交通参与者应服从交通警察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