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近17年的企业国有资产法迎来首次修订
中国金融信息中心
企业国有资产法修订草案4月27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首次审议。企业国有资产法修改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
草案修改71条、新增32条,共九章109条,对现行法作了全面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制、明确坚持分类管理原则、健全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等。
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了我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基础制度,自2009年5月1日施行以来,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修改完善企业国有资产法,以立法引领和保障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法治建设,对于保障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本文来源:新华社
记者:王希
海报制作:王希
微信编辑: 方子昭
“国社之镜·世纪光影”新华社新闻摄影展
“国社之镜、世纪光影”新华社新闻摄影展由中国金融信息中心、新华社上海分社、中国图片社、上海证券报、中经社上海总部、新华投控联合承办,欢迎社会各界组团参观。
展览精选了中国照片档案馆珍藏近300张历史经典照片,从百姓视角出发、以视觉逻辑为线索,全景展现新时代以来的伟大成就和深刻变革。
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地点:上海市陆家嘴东园路18号中国金融信息中心6楼展览中心
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 13162623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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