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兆易创新股东会通过多项议案 年度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获超99%同意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关注

2026年4月24日,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股东会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城奥大厦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一明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审计机构等在内的多项议案。

会议出席情况显示,共有4108名股东及代理人出席,其中A股股东4106人、H股股东2人;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14,168,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737%。公司在任9名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通过,普通股合计同意212,278,948股,同意比例99.1178%;反对220,322股,反对比例0.1029%;弃权1,669,150股,弃权比例0.7794%。

  2. 《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通过,普通股合计同意212,262,538股,同意比例99.1101%;反对252,082股,反对比例0.1177%;弃权1,653,800股,弃权比例0.7722%。

  3.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通过,普通股合计同意212,120,298股,同意比例99.0437%;反对396,622股,反对比例0.1852%;弃权1,651,500股,弃权比例0.7711%。

  4.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通过,普通股合计同意153,302,185股,同意比例98.6774%;反对229,522股,反对比例0.1477%;弃权1,825,200股,弃权比例1.1748%。关联股东朱一明、InfoGrid Limited(香港赢富得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

  5. 《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通过,普通股合计同意212,267,548股,同意比例99.1124%;反对231,722股,反对比例0.1082%;弃权1,669,150股,弃权比例0.7794%。

  6.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通过,普通股合计同意197,047,232股,同意比例92.0057%;反对15,444,912股,反对比例7.2116%;弃权1,676,276股,弃权比例0.7827%。

  7.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包含9项子议案,均获通过。其中:

    • 朱一明:普通股合计同意153,379,409股,同意比例98.7271%;关联股东朱一明回避表决该子议案。
    • 何卫:普通股合计同意212,193,947股,同意比例99.0781%。
    • 胡洪:普通股合计同意212,197,722股,同意比例99.0798%。
    • 文恬:普通股合计同意212,198,747股,同意比例99.0803%。
    • 周海涛:普通股合计同意212,197,947股,同意比例99.0799%。
    • 钱鹤:普通股合计同意212,197,947股,同意比例99.0799%。
    • 杨小雯:普通股合计同意212,196,747股,同意比例99.0794%。
    • 陈洁:普通股合计同意212,199,147股,同意比例99.0805%。
    • 郑晓东:普通股合计同意212,197,847股,同意比例99.0799%。
      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关于其本人的子议案7.02-7.09。
  8.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通过,普通股合计同意212,263,522股,同意比例99.1106%;反对234,322股,反对比例0.1094%;弃权1,670,576股,弃权比例0.78%。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 《关于H股发行新股、出售及/或转让库存股的一般授权的议案》:通过,普通股合计同意197,240,612股,同意比例92.096%;反对15,255,734股,反对比例7.1232%;弃权1,672,074股,弃权比例0.7807%。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 《关于H股回购股份的一般授权的议案》:通过,普通股合计同意212,240,671股,同意比例99.1009%;反对268,510股,反对比例0.1254%;弃权1,659,239股,弃权比例0.7737%。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外,会议对议案2-4、议案6、议案7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薛海舟、张晓强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