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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年龄条件放宽至38岁及以下

滚动播报 04.24 04:52

(来源:中国妇女报)

转自:中国妇女报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景韵润 发自北京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要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年龄条件,一般为38周岁(含)以下,可结合本地实际和岗位需要,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退役军人、符合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的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放宽至40周岁或再作适当放宽。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梳理发现,近三年两部委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并未对招聘年龄条件作出具体规定。

为统筹规划教师招聘,着力优化城乡间、校际间、学段间师资结构,《通知》提出,鼓励各地在省级或市级层面统一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确保招聘计划与长期生源变化、学校发展规划相匹配。要高度重视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结合各学段学位需求、学校规划布局调整、城乡地区差异等情况,科学测算未来三至五年教师需求,形成2026年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招聘程序要求方面,《通知》指出,严禁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件,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要求,严禁进行“简历筛选”,保障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平等参与。同时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省市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政策把关和过程指导。

此外,《通知》还强调,严禁发达地区、城市学校到县域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县以高薪抢挖优秀骨干教师,避免针对县中、乡村优秀教师的“掐尖”式招聘,对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同意,恶意抢挖优秀师资的学校,取消其国家和省级评优评先、改革试点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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