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涉及8570万美元仲裁案 子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221,证券简称:东华能源)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涉及一宗金额达8570万美元的仲裁事项。该仲裁源于2013年公司与一家香港公司签订的两份CIF销售与采购长约,目前公司已采取多项法律措施应对,并认为相关裁决系对方涉嫌合同诈骗及构造虚假证据所致。
公告显示,2013年东华能源与该香港公司签订涉案长约。2016年7月,因当时现货价格低于长约价格,经香港公司业务代表提议,双方同意终止长约。东华能源按对方提供的账户支付1000万美元合同终止款后,收到香港公司盖章的《合同终止确认书》。经公安机关鉴定,汇款指令签字及确认书印章均为真实。
2021年2月,香港公司清算组时隔五年在香港提起仲裁,主张东华能源未履行长约构成根本违约,最初索赔金额最高达2.01828亿美元。2025年5月14日,公司收到仲裁裁决,要求向香港公司赔偿8570万美元及其他费用,后于2025年7月28日收到更正后的仲裁裁决。
2026年1月,香港公司在提供担保后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导致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部分股权被冻结,对应金额为8.02亿元。东华能源表示,此次保全尚不具备执行效力,对公司及张家港新材料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影响,目前已向南京中院提出异议与解除申请。
针对上述仲裁事项,东华能源已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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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公司在业务转型过程中,已将包括涉案长约在内的贸易资产剥离给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双方约定由马森能源处理相关潜在纠纷并承担全部费用和风险。截至2024年底,马森能源已支付律师费、专家费等各项费用合计5208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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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9日,公司判断可能遭遇合同诈骗,向内地公安机关报案并于5月22日获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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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0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撤裁,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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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在获知公司业务经办人收受香港公司业务代表100万美元且可能涉嫌共同犯罪后,公司立即向香港执法部门报案。
经多方调查核实,已查明多项核心事实,包括:东华能源支付的1000万美元合同终止款最终流入香港公司实控人控股的另一家公司;合同终止期间香港公司几乎所有账户已被法院查封,已丧失实际履行长约的能力;香港公司实控人当时为公司唯一董事,其授权业务代表与东华能源解约系公司意志体现;香港公司业务代表向东华能源业务经办人汇款100万美元涉嫌犯罪;双方业务经办人涉嫌通过欺诈手段构造对东华能源不利的仲裁关键证据等。
东华能源认为,香港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与公司原业务经办人涉嫌合同诈骗,并利用香港仲裁程序恶意侵犯公司合法权益,这是导致本次仲裁案件及不利裁决的原因。公司对司法公正抱有坚定信心,对案件结果持乐观态度。同时,马森能源已书面承诺将全权处理仲裁事宜、承担费用和结果,确保东华能源除必要配合外不受任何影响。
公司表示,将根据事项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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