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福利”暖企心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转自:中国政府采购报
“政采福利”暖企心
——福建省福州市政府采购工作综述
■ 本报记者 马金眈 郑杨
福州被喻为“有福之州”,但福州的“福”不只体现在这里,更体现在服务经营主体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经营主体可以享受多种特有“福利”。
“我们为给经营主体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设计了很多‘福利礼包’,比如开展远程异地评审,给经营主体‘松绑减负’,着力清除门槛、壁垒……让经营主体在福州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更有获得感。”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魏峰对记者说。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评审专家“熟面孔”“人情标”这些因地域限制产生的问题,在福州正在被一一破解。
福州市积极开展“2+1”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模式,实现评审场地、专家等资源跨区域共享,提高了评审质效。同时,还积极探索跨省远程异地评审新模式。这让远程异地评审的半径不断扩大。
“远程异地评审最大优势就是打破专家地域壁垒,实现专家资源共享。特别是偏远和基层地区部分品目评审专家匮乏,远程异地评审通过跨地区抽取专家,避免了因专家数量不足而跨品目抽取专家的情况,确保了评审专业性。”评审专家刘美珠对记者说,“评审专家分别从主、副场随机分别抽取,专家分散在不同地方,‘熟面孔’概率大大降低,使得供应商无法‘精准围堵’,配合评审现场音视频监控及线上操作留痕,能够切断利益链条,保证评审更公正。”
另外,为进一步发挥集中采购优势,推进“一地采购、全省通用”,便利采购人小而多频次采购,福州市牵头负责复印纸的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通过跨层级、跨地区统筹确定征集主体,与省财政厅、各地市财政部门、各级集中采购机构沟通推进,解决框架协议征集文件范本、系统流程等方面问题,积极推进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工作。
“为进一步方便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们还持续推行不见面采购,供应商在家就可以轻松完成投标,降低参与成本。”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唐玉婷说。
2025年以来,福州市实行远程开标的项目4242个,涉及金额118.33亿元,惠及供应商5.39万家。实行无纸化投标压减成本,用数字技术降低供应商参与采购成本,2025年以来,减少纸质标书5.39万份,为市场主体节约标书制作成本金额超1347万元。2025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具保函1895张,减少供应商经营资金占用1.69亿元。
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福建山海恒达教育装备有限公司是一家小型企业,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中小学教学专用仪器、模型教具、实验室、功能室销售等。此前该公司中标福建省各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但因项目前期需投入大量资金采购设备、组织供货,而应收账款尚未回笼,流动资金出现缺口,并且因缺乏抵押担保融资困难。
“‘政采贷’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该公司负责人曾中林说,“‘政采贷’无需抵押、审批高效,并且利率优惠,及时为我们公司注入了流动资金,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履约交付。不仅降低了融资成本,而且缓解了资金周转压力,增强了我们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信心。”
中小企业是福州政府采购重要扶持对象。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福州市持续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自2025年至今,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占全部合同总金额的80%以上。
面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福州市完善政府采购合同在线融资机制。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政采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近2000笔,贷款金额达16.70亿元。
在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方面,福州市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组织开展预算单位线上“832平台”业务培训,对推进工作存在短板的预算单位专项对接辅导。
在支持绿色采购方面,福州市持续深入贯彻国家绿色建材政策,积极推进绿色建材电子化采购交易。进一步加大对绿色产品的支持力度,2025年以来,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数量占同类产品采购数量的比重超过90%,并且积极推进新能源车辆购置政策的施行。
加大政府采购监督力度
“我们希望给供应商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所以也在加大政府采购监督力度。”魏峰对记者说。福州市财政局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等问题依法开展监督检查,2025年至今共作出14项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依法对23家供应商的“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依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还对12家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作出行政处罚。
魏峰表示,除了日常监管,福州市还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遏制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逐步改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福州市还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系统整治工作。实行市、县联动检查模式,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明确专项整治重点任务,通过组织全市各部门自查、随机抽取项目、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工作方式,采取坚决有力措施纠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落实,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持续畅通维权救济渠道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如何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福州为此多举措构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机制,提升投诉处理质效。
一方面,提升投诉处理专业化水平。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法律顾问成立工作组,组建专业化投诉处理队伍,全程参与投诉处理工作并进行专业化法律把关,降低财政监管法律风险。
另一方面,引入投诉协调处理机制。根据2021年出台的《关于建立福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投诉处理过程中,主动了解投诉人的诉求,探究问题症结所在,针对投诉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清楚、理解存在偏差、对政府采购程序不了解等情形,通过政策解读答疑解惑、规劝建议,推动相关当事人通过协商快速解决矛盾纠纷,发挥协调机制化解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等相关当事人提出纠错措施,及时纠正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积极实现政府采购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通过事先投诉协调,未进行投诉的案件占同期投诉总量的45%。其余已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均未收到当事人复议或诉讼申请,投诉处理结果认可度、公信力显著提升。
无论是远程异地评审带来的公平的评审环境,还是远程投标带来的方便快捷,无论是“政采贷”带来的金融“活水”,还是投诉处理机制带来的维权“窗口”,福州政府采购的每一项“福利”都暖到了经营主体的心坎上,让他们在“有福之州”收获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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