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校园“好食光”⑪丨校园食品安全精细化管理之——禁止加工食材
重庆教育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守护校园“好食光”,让师生在学校吃得安全、吃得营养、吃得健康,是我们始终如一的坚持!
细节不放松,安全才到位!为持续优化校园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推动学校食堂实现更科学、更规范、更精细的管理,我们系统梳理了从食材出入库、贮存、加工,到分餐、留样,乃至绞肉机清洗等关键环节的标准流程,并精心拍摄制作了各环节的规范化操作示范视频,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习借鉴、对标实践!
今天,就跟着小育一起来看禁止加工食材·规范操作指南——
一、感官异常
1.发现腐败变质和感官异常的食品原料,在拍照取样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后予以销毁;
2.学校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
二、冷荤生食品类
1.不得制售冷荤生食类食品,如沙拉、寿司、酱牛肉、凉菜、冷面、凉皮、刺身等;
2.不得制售裱花蛋糕等奶油水果原料混合食品。
三、高风险食材
1.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材;
2.未按要求烹饪的四季豆含有皂苷和植物血凝素,易对消化道产生刺激作用并引起食物中毒;
3.新鲜黄花菜中的秋水仙碱进入人体后,经氧化会转化为剧毒的二秋水仙碱,儿童肠胃脆弱,即使极少量毒素也可能引发剧烈反应;
4.蘑菇种类繁多,许多剧毒品种与可食用蘑菇外形相似,常见毒素包括鹅膏肽类毒素、色胺类毒素、溶血毒素等,且难以通过常规方式去除;
5.土豆发芽或变绿时会产生大量龙葵素,这种毒素具有腐蚀性和溶血性,即便削去发芽部分,土豆内部仍可能残留毒素。
拒绝严禁制售食材,筑牢食品安全底线。
来源丨市教委体卫艺处 沙坪坝区教委
通讯员丨何晓晨
编辑丨李艾妮
初审丨彭勇
复审丨程翔宇 尤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