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74 平方公里!内蒙古迎来国家级开放新平台
国家民委网站
转自:统战新语
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将充分发挥内蒙古“内联八省近京畿、外接俄蒙通欧亚”的独特区位优势。
4月10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简称《总体方案》)。
根据《总体方案》,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达119.74平方公里,涵盖呼和浩特、满洲里、二连浩特三个片区,将充分发挥内蒙古“内联八省近京畿、外接俄蒙通欧亚”的独特区位优势。
战略定位上,内蒙古自贸试验区致力于打造联通内外的战略支点,深入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建设成为沿边内陆开发开放的战略高地和服务保障全国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域。在主要任务和措施中,方案体现了对民族地区发展关切的呼应。
公开资料显示,“十四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总抓手,不断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载体,持续擦亮“模范自治区”金字招牌,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内蒙古样板、贡献内蒙古力量。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志强表示,内蒙古自贸试验区的设立,必将为内蒙古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注入强劲动力,助推内蒙古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和改革开放全局。
黄志强表示,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将因地制宜开展具有沿边特色的制度创新,加强与周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基础设施互通、规则标准互认、民心相通互融等方面交流合作,切实发挥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窗口和平台功能,建设好沿边内陆开发开放战略高地。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罗青介绍,《总体方案》围绕内蒙古自贸试验区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提出了打造联通内外的重要贸易节点、提升双向投资合作质效、畅通向北开放国际大通道、构建具有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营造一流科技创新生态、深化对内对外全方位合作、打造要素融汇融通的开放平台等7个领域19个方面的具体举措。
罗青表示,通过这一系列制度的“软联通”,内蒙古正致力于打造联通内外、辐射周边的信息交流中心、交通物流中心、要素资源配置中心、重点领域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合作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社科院“一带一路”研究所所长范丽君对“统战新语”表示,建设内蒙古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标志着中国自贸试验区建设在沿边民族地区迈出重要步伐。自贸试验区能赋予内蒙古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切实发挥自贸试验区对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牵引性、撬动性和示范性作用,助推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增进边疆民族地区民生福祉。
对于《总体方案》提及的满洲里、二连浩特、呼和浩特三个功能片区。范丽君建议,内蒙古要聚焦自治区的特色文化、特色产业,通过对不同片区开展首创性、集成式、差别化发展模式的改革探索,最终把内蒙古打造成为联通内外、辐射周边的信息交流中心、交通物流中心、要素资源配置中心、重点领域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合作中心,建设沿边内陆开发开放战略高地和服务保障全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域,打造稳边固边、经略周边、服务全国的战略支点,肩负起把内蒙古建设成为中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重大政治使命。
中国商务部经贸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副院长兼前海分院院长曲建说,内蒙古自贸试验区的建立,意味着内蒙古将在制度型开放上获得更多“破冰”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