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劳模”每天最早到最晚走,老板看到公司余额后真哭了!万万没想到……
(来源:上观新闻)
上海某公司一员工
每天最早到岗、最晚回家,
如此勤劳的“劳模”,
没想到竟是公司蛀虫!
骗取老板信任后,
其一步步把公司资金装进自己口袋
近日,普陀公安经侦
依托上海公安经侦“蓝鲸”护企工作站,
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
事件回顾:
员工打造劳模人设骗取老板信任,
虚构项目侵占公司26万元
犯罪嫌疑人陈某,入职后长期打造“超级劳模”人设↓↓
别人卡点上班,他第一个到;
别人到点就溜,他最后一个走;
加班从不喊累,遇事从不推诿。
怎么看都像老板“心腹”,岂料却是“心腹大患”。原来,陈某借由 “招待大客户”“制作样品”等,反复以“预支备用金”为名义,通过“虚构项目金额”,联系多家朋友公司,以开具假发票的手段向该公司请款。
起初老板将信将疑,但架不住陈某一套一套的理由与“稳赚”承诺,一次次批准打款。一段时间后,老板意识到不对,于是向上海公安经侦 “蓝鲸” 护企工作站求助。
警方迅速核查,揭穿了陈某的骗局。经查,陈某申请的这些款项,最后都回流至其个人账户,用于日常开销,涉案金额26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身在职场,
认真做事、踏实做人是本分!
心怀歹念靠演技蒙混,
绝不可取!
那么,什么是
职务侵占罪?
划重点
↓↓↓
普法课堂: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将负法律责任
哪些行为属于职务侵占?
侵占公司物料、废料、库存,将物料私自转卖等;
通过虚构投资项目等方式骗取投资款项,占为己有;
截留客户以现金形式支付的货款不入账或者低报入账金额;
虚增公司员工年终奖,虚报工资,虚列开支项目,虚构员工名单,侵占公司资金;
虚列报销款项、虚假提高报销金额或利用虚开、伪造的发票虚构支出,套取报销款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
■ 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任何时候,
都不能为了一时贪念,
突破法律底线,
不然终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提醒企业,
要加大对财务监管的力度,
及时发现异常资金流动,
避免酿成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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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综合警民直通车上海、劳动报等
原标题:《“超级劳模”每天最早到最晚走,老板看到公司余额后真哭了!万万没想到……》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魏丽英 韦嘉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