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综合查一次”成效显著
中国质量新闻网
转自:中国质量报
辽宁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综合查一次”成效显著
新型监管机制覆盖率超九成
□ 本报记者 乔燕强
4月17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作相关介绍。“十四五”期间,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会同41个省(中)直部门、14个市协同发力,构建起覆盖全领域、贯穿全流程的新型监管体系,推进监管方式从“粗放式”向“精准化”、从“单打独斗”向“协同共治”转变。
高位部署,建立党委政府协同推进机制
辽宁省将信用监管改革融入全省发展大局,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辽宁省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建立省政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协调工作机制。辽宁省委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清理“双随机”监管制度执行不到位、检查频次过高等问题。
为扫清经营主体发展障碍,辽宁省委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的重点内容,辽宁省政府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列入年度督查考核计划,辽宁省纪委监委将其纳入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全省形成了“督查+巡视+监督”的三维保障体系。
辽宁省建立“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区落实”的三级联动机制,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有效发挥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牵头抓总的作用,召开会议,印发通知,指导各市推动落实。14个市均实现监管事项清单全覆盖,全省新型监管机制覆盖率达96.14%。
创新引领,建立新型监管机制
辽宁省围绕“监管精准化、协同化、智慧化”目标,在机制、平台、应用三方面突破创新,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辽宁省创新“2+1+N”跨部门监管机制,推广市场监管、司法行政“双牵头”模式,以全省一体化监管执法平台为核心,联动N个监管部门开展联合监管,改变过去“单打独斗”的局面。“十四五”期间,该省2300个监管部门,1516个部门发起联合抽查任务,部门联合任务占比提升至64.52%。沈阳市、大连市80%以上的部门发起联合抽查,有效整合了监管资源。
辽宁省建立“1+3+10+N”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升级改造“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一中心、三门户、十应用、N连接”的智慧监管平台。目前,该平台已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2385个、执法人员名录库3019个,分类标注执法人员5.1万名,监管事项1.48万项,抽查计划、任务、名单、结果全链条公示,监管透明度和规范性持续提升。
辽宁省深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归集企业信用数据1.1亿条,将140万户企业按信用风险分为4类,并将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有机结合,嵌入抽查流程,推动监管资源向高风险领域精准倾斜,全省问题发现率提升15个百分点,实现精准、高效监管。
惠企赋能,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辽宁省坚持“监管为了发展,监管服务发展”的理念,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需求、民生关切深度融合,让监管成效惠及经营主体和广大群众。
辽宁省以监管“减法”换经营主体发展“加法”,推行“综合查一次”模式,将多个部门检查事项整合为“综合检查套餐”,从根源上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开发“重复提示+分类管理”功能,实现“智慧查重”和“跨级组合”,减少重复检查和现场执法人员。2025年,该省通过联合监管减少非必要行政检查14.09万户次。
辽宁省提升数据质量,开展信用监管数据质量提升行动,归集各部门信用监管数据,从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5个维度清理优化数据,确保信用监管数据真实、可靠、可用、管用,推送相关数据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促进诚信经营企业拓展市场。
辽宁省构建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监管机制,加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构建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发挥信用赋能和约束作用;降低低风险企业检查频次,打造“无事不扰”的营商环境;对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经营主体,实行联合惩戒;对积极改正的违法主体,依法实行信用修复。2025年,该省为6.6万户经营主体修复信用,使经营主体重塑信用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