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持续7年发布大量侮辱、诽谤言论,陈妍希胜诉获赔4万,工作室回应: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全部赔款将捐赠至公益机构
杭州日报
据北青娱见消息:4月20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情播报称,该律所代理陈玫璇女士(艺名:陈妍希)针对满*蓉名誉权纠纷一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悉,2018年4月至2025年3月,满*蓉通过其注册、使用的微博账号“兰**林”集中公开发布大量针对陈玫璇女士的侮辱、诽谤性质言论。此后,被告满某被判在个人账号主页置顶位置刊登向陈玫璇赔礼道歉的声明,并赔偿陈玫璇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维权的合理开支共计4万元。目前,上述判决已经生效。因被告满某至今未主动履行判决书中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律师事务所已继续代理陈玫璇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随后,陈妍希工作室转发回应:针对此前相关网络侵权案件,本工作室已依法取得胜诉判决。目前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未来所获全部赔偿款项,将直接全额捐赠至公益机构。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一言一行皆有边界,造谣诽谤必将付出法律代价。工作室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坚决维护陈妍希女士的合法权益。
公开资料显示,陈妍希,1983年5月31日出生于中国台湾省台北市,毕业于南加利福尼亚大学,中国台湾女演员。
2011年11月28日,因出演青春爱情片《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中沈佳宜一角获得关注。2024年9月10日,凭借电视剧《温暖的,甜蜜的》入围第32届中国电视金鹰奖最佳女主角。代表作有《藏海传》《狙击蝴蝶》《神雕侠侣》。
来源 九派新闻、北青娱见
编辑 方永彬 审核 蒋波 谢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