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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推广中小学春秋假 释放家庭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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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韩昱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并明确“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中小学春秋假,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记者注意到,已有不少地方在逐步落地相关安排,同时也有一些地方选择将中小学春秋假与临近法定节假日组合,形成“超长假期”。

    具体来看,湘潭市教育局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春秋假工作的通知》,根据安排,2026年湘潭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春假共放假2天,即4月30日(星期四)和5月6日(星期三),与“五一”国际劳动节法定假期衔接,形成7天长假。

    4月15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新闻发布会。沈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春秋假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从2026年春季学期起,每学年在春季、秋季学期各安排3天假期。春假一般安排在4月份最后3个工作日,与“五一”假期形成连休,今年春假为4月28日至4月30日;秋假一般安排在10月下旬至11月初,与周末形成连休。具体时间以每年发布的校历为准。

    不过,孩子放假后,家长该如何陪伴的问题同样备受关注。

    “大家非常关心的中小学春秋假,要鼓励更多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同时做好学生假期与家长带薪年休假的衔接,增加亲子游、研学游、假期托管等服务供给,让家长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出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在4月17日国新办举行的“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目前,已有地方推进了具体部署。例如,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4月16日发布的《关于全面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的通知》提出,“鼓励引导用人单位与职工错峰休假”“要引导职工根据个人实际,可分段灵活使用年休假,推动年休假与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中小学寒暑假及春秋假等有机结合,实际形成较长的‘组合假期’,满足职工探亲访友、旅游休闲、家庭照护等多元化需求,有效实现错峰休假出行,提升职工休假和家庭生活品质”。

    “多地落地中小学春秋假、职工带薪错峰休假政策,是响应提振消费部署、优化全民休假体系的重要实践,兼具民生温度与社会价值。”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付一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一举措能够合理分散休假时间,均衡全年假期排布,可以有效缓解高峰出行压力,提升居民出行休闲体验。同时中小学生春秋假与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相互衔接,能够很好地解决以往亲子出游、家庭陪护时间错位的现实难题,充分满足居民探亲、休闲、家庭照料等多元生活需求。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多地陆续落地中小学春秋假与职工带薪错峰休假,是落实提振消费部署、兼顾民生福祉的务实举措。两项政策落地将有效激活家庭消费潜力,尤其可通过组合假期释放错峰出行需求,直接带动文旅、研学、亲子游、餐饮住宿、交通零售等领域增长。还可以分流节假日客流压力,推动体验式、品质化家庭消费升级,把假期时间优势转化为消费增量。

    “组合假期能够从客流分流、场景扩容、需求释放等多维度持续拉动内需,为国内消费增长注入长效动力。”付一夫认为,一方面,可以将五一、国庆等节点集中爆发的旅游消费分散至全年各个时段,激活文旅淡季市场,盘活交通、住宿、景区等产业链全年经营活力;另一方面,也能够丰富大众消费场景,短途游、周边游、亲子休闲、本地消费等领域有望全面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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