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银行被罚310万元:核签核保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等
金融一线
4月2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核签核保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等,被罚款310万元。同时,孙晓艳、陆利明、沈娟慧、王赟皞、胡伟民、郑胜雄、周凯维、吴晓琪因核签核保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等,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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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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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贷款管理不审慎、违规调节理财产品收益等 |
对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9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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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核签核保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等 |
对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10万元;对孙晓艳、陆利明、沈娟慧、王赟皞、胡伟民、郑胜雄、周凯维、吴晓琪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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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重组贷款管理不审慎 |
对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