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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区评论|“海上新广东”携手“闽台融合”:粤闽台海洋经济合作的前景与路径

市场资讯 04.21 10:39

(来源:综合开发研究院)

2026年4月7日中国国民党主席郑丽文率团赴大陆开展“2026和平之旅”,12日中共中央台办受权发布十项促进两岸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明确在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政治基础上建立沟通机制,为两岸经贸合作注入新动能。其中第五至第七项聚焦农渔产品通关便利、远洋渔业准入及食品注册等方面,释放出深化两岸海洋经济合作的明确政策信号。广东作为连续30年海洋生产总值领跑全国的海洋经济第一大省,2024年海洋生产总值率先突破2万亿元,正全面建设海洋强省,加快打造“海上新广东”。福建作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依托厦门高崎闽台中心渔港、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母港等核心载体,已形成可承载台湾渔船停靠、补给、交易的成熟网络。粤闽台地缘相近、人缘相通、商缘相生,海洋经济合作既具历史积淀,更有广阔空间。

合作基础

粤闵台经贸合作基础坚实。截至2025年6月底,广东累计引进台资企业约3.6万家,实际使用台资(含增资)累计约730亿美元;上半年粤台贸易额达578亿美元,同比增长24.7%,占两岸贸易额约39%。广东已成为台湾最大的贸易伙伴之一,两地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福建作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对台合作底蕴更加深厚,已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台合作格局。自2023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实施以来,福建先后发布5批74条促进闽台融合政策措施,组织实施206个闽台融合发展重点项目,总投资超1.3万亿元。

海洋经济领域合作基础更为突出。政策层面,2025年6月商务部、海关总署对台小额贸易口岸创新管理措施的出台,为粤闽深化对台渔业贸易提供了制度保障。福建在台资水产养殖保险优惠、厦金海洋经济合作模式探索等方面先行先试。成效层面,广东潮州港对台小额贸易正式重启并实现高效通关,湛江、汕头、东莞等地在农渔业交流、技术引入和产销联动方面取得务实进展。福建在台湾渔民“拎包入驻”园区建设、厦金联合增殖放流等领域形成品牌效应。粤闽两省同处东南沿海,分别拥有海峡西岸经济区与粤港澳大湾区两大国家级平台,共同构成对台合作的“双引擎”。

战略机遇

中央十项措施为粤闽台海洋经济合作开辟了新的政策通道,粤闽两省应抢抓机遇、主动作为、联动协同,以更开放的姿态推动粤闽台海洋经济合作迈向更高水平,为构建两岸融合发展新格局贡献广东与福建的合力。

农渔产品贸易便利化带来市场准入新机遇。措施第五条提出“为符合检验检疫标准的台湾农渔产品输入大陆提供便利”,并支持台湾农渔产品参与大陆各类展销会、对接会。广东拥有超1.2亿人口的庞大消费市场,且以东莞台湾名品博览会为代表的对台经贸交流平台已连续多年举办,连续16届东莞台博会累计促成合作意向448.7亿元,为台湾农渔产品进入广东市场提供了成熟的渠道支撑。在对台渔业口岸布局上,广东对台小额贸易口岸多点布局、渔港经济区配套完善,可依托汕头作为粤东海洋经济核心城市的枢纽功能和潮州港对台贸易口岸优势,强化与闽台在远洋渔业、水产品加工和港口联动等领域的合作。《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制定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深入探索两岸共同市场建设路径,优化涉台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台资台企市场准入限制,强化市场规则衔接、经贸机制对接,扩大两岸标准共通领域和适用范围,推进闽台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远洋渔业准入释放产业对接新空间。措施第六条提出“研究建设服务台湾远洋渔船靠泊和渔获物上岸的码头泊位,并为台湾远洋自捕渔获物在大陆销售提供便利”。台湾远洋渔业实力雄厚,船队规模超千艘,作业区域遍布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三大洋区,秋刀鱼渔获量全球第一,鲣鲔鱼渔获量全球第二,鱿鱼渔获量全球第三。2024年,台湾秋刀鱼产量约6.95万吨、鱿鱼产量约12.34万吨,规模化捕捞能力和全球竞争力突出。然而,台湾远洋渔船长期面临渔获上岸流程不便、运输补给成本高企等现实困境,制约产业可持续发展。粤闵两省可以国家级渔港经济区为依托,分级布局台湾远洋渔船靠泊专用码头泊位,发挥渔港经济区产业集聚优势,实现台湾远洋渔获物“上岸即加工”的产业链闭环,推动措施第六条的落地,有效破解台湾远洋渔获进入大陆市场的靠泊与通关瓶颈,为粤闵台远洋渔业全链条合作带来制度性突破。

食品注册便利化推动加工产业联动新模式。措施第七条为符合要求的台湾食品生产企业在大陆注册和食品输入提供便利,有望推动两地水产加工产业的深度联动。台湾在水产加工领域起步较早,已形成从源头管理、加工环节到终端销售的完整品质管控体系,在认证制度、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等方面积累了成熟经验,超低温冷链和细胞活存等保鲜技术处于行业前沿。广东在冷链物流、精深加工、市场渠道等方面优势突出,福建依托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政策优势,在台湾食品注册辅导、标准比对及“一站式”通关方面先行探索,降低了台企合规成本。粤闵台三地合作可实现“台湾技术品质+福建政策通道+广东全链赋能”的互补格局。

现实问题

功能定位趋同,存在同质化竞争风险。粤闽两省均将对接台湾海洋经济作为重点方向,但在港口功能布局、加工产业规划、展会平台建设等方面缺乏统筹协调。两省沿海城市纷纷争取台湾远洋渔船靠泊口岸资质和水产品加工集散基地挂牌,存在重复建设和资源分散隐患,制约粤闽台合作的整体效益发挥。

制度对接不畅,经贸合作交流有待进一步畅通。两岸检验检疫标准、食品注册程序、渔业管理规范等方面存在差异,台湾农渔产品进入大陆市场仍需应对通关流程繁琐、合规成本偏高等问题。粤闽两省在检验检疫标准互认、通关便利化措施协同方面尚未形成统一规范,企业需分别应对两省准入要求,增加了市场拓展的制度性成本。

省级协同机制缺失,创新资源流动不足。粤闽两省虽同为对台合作重要省份,但在海洋经济领域尚未建立省级协调机制,跨省合作仍以个案和试点为主。广东在海洋工程装备、智慧渔业等领域的技术优势未能有效赋能福建远洋渔业基地建设,福建在对台渔业园区运营、两岸种业合作等方面的经验也未系统向广东输出,创新资源双向流动渠道尚未打通。同时,粤闽台渔业社团、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常态化交流机制尚不健全,合作的社会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

对策建议

明确粤闽功能分工,构建梯度协同格局。广东应发挥海洋经济总量全国第一、精深加工规模化能力强、大湾区消费市场辐射广的优势,重点承担台湾渔获物规模化精深加工、预制菜转化和全国分销功能。福建应发挥距台最近、直航网络最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政策先行先试的优势,重点承担台湾远洋渔船靠泊中转、农渔产品初级集散与检验检疫标准对接功能。粤闽两省应依托已获批的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广东以湛江湾、珠海、阳江、番禺、南澳等为支点,福建以连江、厦门、晋江、东山、福鼎等为核心,分级布局台湾远洋渔船专用码头泊位,福建优先承接常态化靠泊,广东提供补充与精深加工配套。两省协同构建“福建优先承接、广东深度转化、全国辐射分销”的梯度体系,避免港口设施重复建设和加工产能同质竞争。

统筹港口与加工布局,形成梯度增值链条。支持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率先承接台湾远洋渔船常态化靠泊,广东潮州港、湛江港作为补充和应急分流口岸。依托渔港经济区产业集聚优势,推动台湾远洋渔获物“上岸即加工”,湛江湾、番禺等渔港经济区已建成集渔业交易、冷链配送、水产品预加工、电子商务于一体的产业综合体,台湾渔获上岸后可无缝进入精深加工与交易集散环节。加工环节,广东依托预制菜产业集群重点承接大宗渔获物规模化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生物提取,福建重点发展初级加工、冷链中转和鲍鱼、鱿鱼等特色单品精深加工。鼓励粤企在福建口岸布局前处理车间,闽企借助广东渠道拓展国内市场,形成“原料共享、工序分工、利益共赢”的产业共同体。

共享市场渠道,构建联动销售网络。广东依托东莞台博会、大湾区商超网络提供品牌孵化和渠道下沉服务。福建做强海峡(福州)渔业周、厦门海鲜展等对台展会品牌,发挥跨境电商对台专线优势。粤闽两省联合搭建台湾农渔产品展销联动平台,实现展会互通、采购商数据共享、冷链接力配送,推动检验检疫标准互认,降低台商重复合规成本。

强化科技反向赋能,建立省级协调机制。推动广东海洋工程装备、智慧渔业技术与福建远洋渔业基地、闽台科技合作基地联合攻关,为台湾远洋渔船装备升级和福建深远海养殖提供技术支撑。广东在海水种业攻关、深远海智能养殖装备领域的技术储备,可与福建对台渔业先行经验形成双向赋能。依托渔港经济区数字化建设,推广“智慧口岸”“船边直提”等创新监管模式,提升靠泊通关效率。借鉴福建台湾渔民“拎包入驻”园区经验服务广东海洋牧场建设。建立粤闽台海洋经济合作制度,联合编制《粤闽台海洋经济合作行动方案》,明确功能定位和负面清单。

深化对台渔业人文交流,夯实合作民意基础。粤闽联手办好海峡两岸海洋经济合作交流会、厦金联合增殖放流、湛台农渔业融合发展交流会等品牌活动,共同邀请台湾渔业社团、科研机构和青年创业者参与。支持两省涉海高校与台湾海洋院校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粤闽台海洋经济合作培育持续发展的社会基础。

安然

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湾区经济与产业规划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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