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临时股东会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同意比例超99.55%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231,证券简称:隆达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4月20日在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总经理浦益龙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出席情况显示,共有138名普通股股东及代理人出席,所持表决权数量为24,662,240股,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19.5814%。公司在任9名董事全部列席会议,总经理浦益龙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列席,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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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普通股 24,552,977 99.5569 108,763 0.4410 500 0.0021 -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普通股 24,554,027 99.5612 107,713 0.4367 500 0.0021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普通股 24,552,977 99.5569 108,763 0.4410 500 0.0021
上述三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且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范建红、宋欣豪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认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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