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电动自行车扔进滇池?警方回应来了
春城晚报
日前
一男子在昆明滇池边
上演一波“窒息操作”
竟将电动自行车扔进滇池?
该行为被网友拍摄视频曝光后
引发关注
图源:8099999《街头巷尾》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
六甲派出所接到举报后
立即开展工作
经核查确认
一男子在福保村“小三亚”景点
将一辆租用的共享电动自行车
扔进滇池
随后
民警联合相关部门
将共享电动自行车打捞上岸
并很快锁定了嫌疑男子周某
经查
事发当天
周某和女友到福保村游玩
在村口扫码租用了一辆
共享电动自行车
不料仅骑行10分钟左右
车辆突然断电
微信小程序也出现
卡顿、无法识别的情况
扫兴的经历让周某越想越气
为一时泄愤
竟直接将共享电动自行车
扔进了滇池中
共享电动自行车被打捞上岸后
已严重损毁
图源:昆明警方发布
4月18日
周某因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面对法律的惩处
周某懊悔不已
录制了道歉视频
为自己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
公开致歉
法律加油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共享电动自行车属于公共资源
使用过程中如遇故障
需要帮助或反映情况
请通过官方客服、平台申诉
等正规渠道沟通处理
切勿因一时冲动
触碰法律底线!
来源:“昆明警方发布”微信公众号、“云南网”微信公众号、“8099999”微信公众号、“都市时报”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吕世成
校对:刘自学
主编:武熙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