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一口”合作主播直播间贬损代言人,谁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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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法治日报
近日,宠物食品品牌“诚实一口”因合作主播在直播间发表贬低代言人郝熠然的不当言论,引发网络热议。之后,该品牌迅速发布道歉声明并表示已开除涉事主播。
4月17日,郝熠然经纪公司@和光MEDIA 发布声明,指出该主播言论严重违反合约中“尊重艺人权益”核心条款,构成根本违约,宣布立即终止与“诚实一口”的全部合作并撤销授权,委托律师团队启动法律追责,保留名誉损失索赔权利。
那么,品牌方合作主播在直播中贬损代言人,主播以及品牌方应当分别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代言人是否可以解约,又该如何维权?《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对此进行了专业解读。
1. 品牌方合作主播在直播中贬损代言人,主播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马丽红:主播在官方直播间公开贬损代言人,可能需承担民事侵权、合同违约、治安违法三重责任。民事上,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公开直播间使用侮辱性、贬损性语言,属于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应承担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害及维权合理开支等责任。合同层面,主播与品牌的合作协议,以及代言关系项下的附随义务,均要求尊重代言人人格与声誉,其不当言论涉嫌构成根本违约,需向品牌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行政责任层面,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属于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 品牌合作主播负面言论损害代言人形象,品牌方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马丽红:对于品牌方的法律责任,从合同关系看,代言合同核心是利用代言人正面形象提升品牌价值,合同必然包含维护代言人人格尊严与声誉、约束合作人员言行的附随义务;主播在品牌官方直播间发言,属于品牌方可预见、可控制的范围。如果品牌方未尽到选任、培训、监管义务,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从侵权责任看,品牌方对直播内容负有法定审核义务,若对主播管理存在重大过失,导致侵权言论公开传播,需与主播承担连带侵权责任。即便品牌方事后道歉、开除主播,也仅为内部补救,不能免除对代言人的合同与侵权责任。
3. 代言人方能否单方解约并要求赔偿?
马丽红:代言人方有权单方解除代言合同,并要求品牌方赔偿。如果代言人因品牌方管控失职,导致其声誉严重受损、社会评价降低,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民法典中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因此,代言人方有权单方通知解约,无需品牌方同意。可要求的赔偿范围包括合同违约金、名誉侵权损失(含精神损害抚慰金、商业代言价值贬损)、维权合理开支等。
文字|范洁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