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实录⑧ | 3小时内接收37条群众投诉,科技溯源揪出非法倾倒者
中国环境新闻
编者按
环境违法手法日趋隐蔽,跨区域、团伙化作案给执法工作带来全新挑战。如何从零散线索中捕捉关联?如何在“山重水复”时找到突破口?如何凝聚多部门、跨区域执法合力?“案件实录”专栏上线,让我们一起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优秀案卷中还原案件侦办过程,为各地同行提供一套可参考、可复制的“实战手册”。
2024年4月26日22时起,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数字生态大脑智慧执法”平台投诉提示音频繁发出,3小时内接收37条群众投诉,均反映跳磴河水质泛白、夜间刺鼻异味扰民,影响生活与健康。
4月27日,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迅速组建生态环境、公安、住建等多单位骨干专班,采用“智慧溯源+部门协同+昼夜排查”模式,仅用3天便锁定嫌疑人刘某某、王某某,及时遏制污染蔓延。
接诉求,速响应
4月27日9时,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会议室屏幕上实时滚动着37条群众投诉的详细数据,执法人员对投诉特征进行梳理分析,明确“先控源、再溯源、后追责”工作思路,采取应急监测和防护措施控制污染扩散范围,通过技术手段和人力排查锁定污染源头,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当日14时,38人组成的专项工作组成立,生态环境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整体工作统筹、线索研判分析、核心技术溯源和关键证据固定,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公安机关抽调力量,负责排查可疑运输车辆、调取监控视频、锁定嫌疑人身份,提供执法安全保障;住建部门调配专业技术人员,整理并提供涉案区域的市政管网、雨水管网图纸,协助分析污染物传输路径;城管部门加大对周边道路的巡查力度,排查露天焚烧、非法堆放危险废物等行为;属地华岩镇人民政府和中梁山街道办事处承担联动群众职责,收集线索、反馈诉求、公开进展。
当日16时,专项工作组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针对管网复杂问题,确定“沿雨水管网逆流排查”的方案。工作组建立“日调度、夜会商”机制,每天9时召开调度会,汇总前一天排查进展、梳理有效线索;每晚22时召开会商会,分析线索指向、调整次日工作重点,形成闭环管理。
同时,工作组通过社区公告栏张贴公告、业主群推送消息、网格员上门告知等方式,向周边居民公开排查工作进展,征集相关线索。
4月27日傍晚,生态环境部门的应急监测人员携带专业设备,赶赴跳磴河污染带核心区、雨水井排污口、周边地下水井等5个关键点位采集水样,送往实验室检测,为排查溯源提供技术支持。
聚合力,巧溯源
涉案区域为城乡接合部,管网建设年代久远,部分管网图纸与实际铺设情况存在偏差。面对困境,专项工作组加大科技投入,引入专业技术设备,构建“天上查、地面巡、地下探、水里测”的全方位溯源体系,锁定污染源头。
4月27日20时,一台管道机器人被运抵排查现场,机器人搭载的高清夜视摄像头和照明设备,将管网内部的实时影像清晰地传输到显示屏上。22时,一架红外热感应无人机缓缓升空,寻找隐蔽的异味源和污染物排放点。
4月28日9时,水质溯源技术人员携带专业采样设备,再次赶赴现场,在跳磴河污染带、华九路雨水井、宝汇钢结构园区空地等3个关键点位,采集水质、土壤样本。随后,将样本送往实验室,开展“水质指纹”分析检测。
科技手段提供线索的同时,公安机关推进地面排查,调取跳磴河沿岸等区域的120余个监控摄像头的视频资料,组建视频分析小组,筛选可疑车辆。
破迷局,定事实
4月28日晚,工作人员在各自负责的区域排查蹲守。0点时,在陶瓷市场外围路边发现一辆渝B牌照的小货车,车厢散发出刺激性气味。4月29日凌晨2时30分,公安人员通过查询车主锁定嫌疑人刘某某、王某某。
证据面前,刘某某、王某某供述了非法倾倒有毒物质的违法犯罪事实。他们知晓这些液体是工业废料,具有刺激性气味,但为赚取运费,选择非法倾倒。
4月29日9时,专项工作组兵分两路核实案件事实。一路人员赶赴嫌疑人交代的废物转出方——重庆某道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在公司仓库内发现与涉案车辆残留物相同的白色胶状液体,其外观形态、气味特征与涉案样本一致。另一路人员对刘某某、王某某进行补充询问,核实倾倒次数、废液重量、获利情况等细节,确保案件事实清晰、证据确凿。
4月29日下午,专项工作组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重庆正港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物质进行检测分析。检测结果显示,残留物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中“有毒物质”的认定标准。5月17日,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分局,一并转交现场勘查记录、嫌疑人供述、涉案物质检测报告、企业生产台账、车辆轨迹数据等各类证据。5月21日,该案正式立案侦查。
依据《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指南》规定,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与刘某某共同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本次污染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评估,确定生态环境损害数额为12950元。9月,经磋商,刘某某与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达成一致,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刘某某一次性将12950元赔偿费用缴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专项账户,用于跳磴河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以案为鉴
智慧执法增效能 协同联动破难题
(一)智慧执法是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率的关键支撑
本案的侦破,彰显了“科技+执法”深度融合的效能。面对涉案区域管网复杂、污染行为隐蔽的难题,专项工作组引入管道机器人、红外热感应无人机、水质指纹溯源等技术,构建“天上查、地面巡、地下探、水里测”的全方位溯源体系,将排查工作从“盲目搜寻”转变为“精准定位”。
(二)多部门协同是破解生态环境执法难题的重要机制
本案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各部门打破信息壁垒和部门界限,实现执法资源的优化整合,破解单一部门“排查难、取证难、追责难”的问题,实现“部门协同+属地联合+技术加持”的全链条处置。
(三)回应群众关切是生态环境执法的根本导向
本案的线索来源于群众的集中投诉,案件的推进依靠群众的参与,案件的成效由群众评判。从居民发现异味和河水异常后排查、拍摄取证,到通过执法平台投诉举报、提供线索;从工作组公开案件进展、接受群众监督,到破案、修复生态,整个过程贯穿环保为民的宗旨。
(四)“行刑”衔接是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重要保障
本案办理中,九龙坡区生态环境部门坚持“零容忍”态度,对非法倾倒有毒物质的刘某某、王某某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同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让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实现“‘行刑’衔接+民事赔偿”的双重保障。
来源:生态环境部
供稿: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
编辑:张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