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专项行动典型案例通报
(来源:昌吉日报)
案例一: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木垒县某百货店销售未用中文标明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儿童玩具案
2026年3月25日,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木垒县校园周边某百货店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儿童玩具眼镜包装上无任何中文标识,且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案例二:奇台县文旅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查处某书店销售违规出版物案
2026年3月11日,奇台县文旅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检查发现,奇台县第四中学周边一家书店销售的书籍包含血腥暴力内容。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依法对当事人采取现场立即下架的整改措施。
案例三:吉木萨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吉木萨尔县某图书文具打印店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2026年3月19日,吉木萨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吉木萨尔县第一小学周边某图书文具打印店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五千年”丙烯酸固体胶等产品已超过使用期限,“沪花”合成液体胶等产品无任何标签标识。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吉木萨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案例四:阜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查处任某违规摆摊案
2026年3月18日,阜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巡查中发现,当事人任某在准噶尔路与文博路交叉路口(第六小学200米附近)摆摊售卖食品。其行为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阜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昌吉市烟草专卖局查处某商店向未成年人售烟案
2026年3月25日,昌吉市烟草专卖局在学校周边专项整治中发现,昌吉市北京北路州一中附近某商店在销售过程中,未按规定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要求出示身份证件核实年龄信息,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昌吉市烟草专卖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已立案调查。
案例六:呼图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呼图壁县某蛋糕面包西饼屋案
2026年3月26日,呼图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呼图壁县校园周边某蛋糕面包西饼屋检查时发现,该店加工操作区内有超过保质期的蛋糕专用粉和椰肉酱仍用于食品制作。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呼图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案例七:玛纳斯县烟草专卖局查处某便利店向未成年人售烟案
2026年4月7日,玛纳斯县烟草专卖局对某便利店检查发现,该店经营者在校园周边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时,未按规定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进行身份核验。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玛纳斯县烟草专卖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已立案调查。
案例八: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便利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案
2026年3月10日,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木垒县某便利店检查时发现,该店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店员从事关东煮等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打包工作。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各经营单位务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城市管理、烟草专卖等部门将持续加强联动协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欢迎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拨打12315、12318、12313等投诉举报电话,共同维护健康、安全、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
来源: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杨雪楠
责编:冯潇莹
初审:巩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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