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农村干部数字素养 夯实乡村治理现代化根基
(来源:中国改革报)
转自:中国改革报
□ 袁敏
随着数字中国战略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已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核心发展方向。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持续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以科技创新引领先进生产要素集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农村干部是乡村治理的“领头雁”,也是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执行者,农村干部的数字素养水平,直接影响新质生产力在乡村治理中的转化效果及乡村振兴的成效。如何缩小数字鸿沟,培养一支适应数字时代需求、善治善为的乡村治理骨干队伍,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课题。
时代之需:数字乡村建设呼唤治理能力新跃升
当前,我国数字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截至2025年,我国行政村5G覆盖率达95%,农村网民规模达3.22亿人,各类政务服务、基层党建、乡村治理平台在乡镇陆续铺开使用,农村数字基础设施有了较大提升。然而,硬件设施条件的改善,并未同步带动乡村治理效能实现相应提升。部分乡村数字平台存在“建而不用、用而不精”的现象,其根本原因在于乡村治理主体,尤其是农村干部的数字能力与思维模式还未跟上硬件升级的步伐,形成了“新工具”与“旧思维”、“新技术”与“老办法”之间的矛盾。
新质生产力以全要素生产率显著提高为核心标志,要培育符合标准的生产力,数字化与智能化是关键。在乡村治理中,数字化和智能化主要体现为用数据辅助决策、靠平台优化服务、凭智能提升效率。例如,通过物联网传感器监测农田墒情、虫情,结合气象大数据进行精准灌溉与病虫害预警;利用政务数据平台整合民政、社保、医疗等信息,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精准服务;借助“雪亮工程”与AI视频分析,提升乡村治安防控的智能化水平。这种新型治理模式,对农村干部提出了远超“会简单操作电脑、能使用App”的复合型能力要求,更要具备数据思维、平台运营意识、网络安全素养以及整合数字服务的综合能力。农村干部的数字素养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地区乡村治理现代化程度的关键标尺和先行指标,直接影响着数字技术能否真正给农民带来实惠、推动乡村的持续发展,也决定了数字乡村建设是停留在表面的“信息化”,还是能催生内在的“治理革命”。
现实挑战:数字素养不足制约数字治理效能
尽管各地已开展形式多样的数字技能培训,但农村干部数字素养的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限制了数字治理潜能的充分发挥。
一是认知层面存在“理解差距”。部分农村干部,特别是年龄偏长或习惯于传统工作路径的干部,对数字治理的认知还停留在无纸办公、线上走流程的浅层次,未能认识其重构流程、创新机制、治理重塑的深层内涵。传统工作模式跟不上数字化要求,导致一些数字平台成为“电子台账”或“留痕工具”,其内置的预测预警、智能分析、科学决策等功能被闲置,数字平台沦为加重基层负担的“数字形式主义”的载体,与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初衷背道而驰。
二是能力结构呈现“技能失衡”。当前,培训多侧重于基础办公软件和特定平台的操作,缺乏对数据挖掘分析、平台运营维护、网络安全防护等进阶能力的系统性培养。根据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百村观察”课题组的调查,在已普及村务办理电子化的村庄中,51.72%的受访村干部认为自身“需提高技术能力与素质”;从村民视角看,仅有不到20%的受访村民认为村干部“熟悉数字化操作”。这种能力供给与治理需求之间的错配,使得数字应用技术难以与乡村治理的核心业务实现深度融合与价值创造。
三是制度环境存在“适配不足”。部分数字治理平台设计复杂、功能冗余,与乡村实际场景和干部使用习惯脱节。同时,部分考核机制过于注重“登录率”“点击量”“信息发布数”等线上痕迹,而非关注数字工具是否真正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服务满意度、降低治理成本,这种考核导向在客观上助长了应付性、表演性的数字应用,未能有效激励农村干部利用数字工具解决实际问题、创造实际成效。
破解路径:构建“四位一体”数字素养培育新体系
解决上述问题,需跳出“就培训谈培训”的狭隘思路,进行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改革,构建涵盖精准培训、适配工具、科学激励、安全托底四个维度的农村干部数字素养培育新体系。
第一,完善分层分类的精准培训机制。必须摒弃“一刀切”的培训模式,根据乡镇领导干部、年轻业务骨干、普通村干部等不同群体的岗位需求,开发适配的差异化课程体系,对乡镇领导干部重点培养数字战略思维、数字发展规划能力;对乡镇业务骨干强化数据分析、智慧农业、电商营销等专项应用能力;对村干部的培训内容以平台实操、信息采集、移动办公等技能训练为主,同时推广“线上理论研修+线下场景实训”“案例教学+沙盘模拟”等混合式教学模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第二,创新需求导向的技术工具供给。建立“基层点菜、部门配菜、技术做菜”的协同开发机制,邀请技术人员、农村干部、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组建联合设计团队。大力推广低代码、轻量化的应用开发平台,乡镇和村社能根据自己的治理需求,灵活配置并搭建功能模块。同时,统一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促进不同平台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打破“数据孤岛”的局面。
第三,健全实效为本的考核激励机制。将农村干部的数字素养与数字治理实效,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中,搭建“能力认证—实践应用—成效评估”的全流程管理。设置“数字治理创新奖”,对运用数字技术成功解决治理难题、提高服务效率的典型案例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在干部选拔、评优评先工作中,对数字素养高、应用能力强的农村干部,在选拔和评优评先环节优先考量,明确工作导向。
第四,筑牢可信可靠的数字安全防线。数字化的深入必然伴随风险的增加,需结合乡村实际情况制定数字安全与数据管理规则,明确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共享等每个环节的责任和范围。为每个乡镇安排专职或兼职的网络安全管理员,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同时,把数字伦理、隐私保护等内容纳入农村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增强农村干部的数据安全意识,提升农村干部的风险防范能力,确保数字乡村建设在安全、可信、可靠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提升农村干部数字素养,绝非简单的技能培训,而是一项关乎理念更新、能力重塑、制度创新的系统工程。唯有通过系统化的赋能工程,将数字思维与数字技能深度融入乡村治理的毛细血管,培育造就一支懂数字、爱农村、善治理的农村骨干队伍,才能将新质生产力的巨大潜能充分释放在广袤的乡村。
【作者单位:海南开放大学管理学教研室;本文系2024年度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海南农村基层干部数字素养培育的研究——以海南开放大学‘双学历’项目生为例”(编号:Hnjg2024ZC-102)和海南开放大学终身教育科研团队(编号:HKTD2025-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