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供电公司青羊供电中心关于拟销户客户及预付电费余额处理的公告
成都日报
转自:成都日报锦观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供电公司青羊供电中心关于拟销户客户及预付电费余额处理的公告
尊敬的电力客户:
为了规范供用电管理,保障电力资源合理配置,维护供用电双方合法权益,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供电公司青羊供电中心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现就连续六个月未用电客户拟销户及预付电费余额清退,清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现场核实,辖区内部分用户(主要涉及青羊供区内西御河街道、草市街街道、少城街道、草堂街道、光华街道、府南街道、金沙街道、苏坡街道、蔡桥街道、黄田坝街道、康河街道、文家街道)已连续六个月未用电,且现场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现对上述用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依法依规办理销户业务,终止供用电关系,拆除相关计量装置及接户线。
公示期间,相关用户如需保留用电资格,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供电公司青羊供电中心营业厅(一环路西三段214号)申请办理保留用电手续;逾期未申请的,将按规定执行销户,并对电费余额进行合法处理。后续我单位将在供电营业厅对类似客户进行定期公示。
特此公告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供电公司青羊供电中心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