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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总林长令,聚焦造林和防灭火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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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第1号总林长令聚焦林草资源保护发展

日前,黑龙江省发布2026年第1号总林长令,对全省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统筹推进林草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决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总林长令从七方面明确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实行最严格保护制度,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二是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全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全年完成国土绿化任务128万亩,提升森林、草原生态质量,强化造林全过程闭环管理。

三是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推进“九珍十八品”品牌建设,壮大林菌、林果、寒地龙药等特色产业,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特色产业集群。

四是推进林业碳汇工作,发挥“龙江绿碳”品牌效应,完善碳汇计量体系,积极参与全国碳汇交易,推动生态价值转化。

五是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完善管理体制与激励机制,开展试点建设,提升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能力。

六是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强化森林草原防火与有害生物防控,严防重特大火灾与重大林草生物灾害。

七是强化基础支撑保障,推深做实林长制,推进基层一体化建设与网格化管理,提升林草治理数字化、科学化水平。

总林长令强调,全省各级林长要严格执行本令,切实扛起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政治责任,为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提供坚实生态支撑。(王辰 王秋实)

广东第1号总林长令聚焦春季植树造林

日前,广东省委书记、省第一总林长黄坤明,广东省省长、省总林长孟凡利签发了2026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广泛开展春季植树活动的令》,强调全省各级林长、各地各部门要抓紧抓实春季造林绿化工作,凝心聚力推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总林长令提出,要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植树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引领全社会持续唱响“我为广东种棵树”的主旋律,推动爱绿植绿护绿观念深入人心,让植树成为群众的“身边之事”“举手之劳”。深入推进乡村绿化三年行动计划,广泛开展“四旁”“五边”补植增绿,支持社会各界开展主题林建设,以每个人的自觉行动让广东大地山川更绿、家园更美。

总林长令强调,要统筹推进国土增绿与群众增收。要把造林绿化与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推动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四库”更好联动。要结合产业发展和群众增收需求,积极拓展林茶、林果、林菌、林药等林下经济发展空间,因地制宜种植特色经济林,培育发展生态旅游、文化体验、自然教育、森林康养等新业态,着力建设更加丰实的“森林银行”。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引导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多措并举补齐林区道路、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短板,推动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构建现代化林业产业体系,促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

总林长令要求,要多措并举持续提升绿化质量。用心用情抓好城乡一体绿化美化,结合“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持续优化提升交通沿线、江河沿岸、城镇周边等地带林分林相,高标准建设山地公园、郊野公园、绿美点、绿美带等绿色空间,推动绿美公路、绿道、碧道、古驿道、森林步道有机融合。要结合实际推进岭南特色植物园体系、珠三角大美湿地体系、粤港澳大湾区内湾绿带、国有林场样板带动等重点工程,打造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有欣喜的绿美成果展示窗口。要协同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松材线虫病防治、纯松林改造、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沿海防护林带建设等工作,高标准实施东江源、北江源、西江流域等中央国土绿化项目,打造连片大面积森林大斑块,持续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总林长令明确,要凝心聚力推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取得更大成效。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全省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相关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协调解决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相关政策供给、要素保障、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持续扩绿、兴绿、护绿,以钉钉子精神纵深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久久为功、真抓实干,努力让更多绿美成果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东样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纵深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关键之年。自今年开春以来,广东各地抢抓春季植树造林黄金时节,全力推进春季造林工作,截至3月,全省已完成林分优化提升51.1万亩、森林抚育提升23.8万亩。接下来,广东将持续全力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精准发力扩绿兴绿护绿,统筹山上山下、城镇乡村,加强联动绿化,推动生态建设成果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黎明)

山西今年第1号总林长令部署森林草原防灭火

日前,山西发布2026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要求全省持续深化林草防灭火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紧紧围绕提升林草防火“六个能力”、推进林草防火“四个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人员伤亡“两条底线”。

总林长令要求,压实防控责任,失职必究。各级林长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全面压实市、县、乡、村、护林员五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关键时期加密巡查频次,确保管控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因失职渎职导致火灾或重大损失,严肃追责问责。

严控野外火源,违规必罚。必须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重大火灾隐患动态清零和野外违规用火查处专项行动”以及“林电共安三年行动”。抓好“六清”工作,彻底清除林缘地带100米范围内的可燃物。高火险期要依法颁布禁火令。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零容忍”,公职人员顶格处分,非公职人员顶格处罚,对引发火灾的从严从重处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加强监测预警,失防必查。必须完善“空天地”一体化预警监测体系,推广应用“以水灭火”新战法,学习借鉴无人机巡护技术等先进技防经验。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漏报、瞒报、迟报,贻误扑火战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强化督导检查,有错必改。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督查,及时发现问题,严格整改到位。突出问题导向,对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销号制度。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县(区、市)和单位,严肃问责并全省通报,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从严问责。

加强警示宣传,形成震慑。必须大力宣传贯彻《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深入开展防火宣传“七进”活动。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震慑效应。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安全用火,提高群众防火意识,落实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构建群防群治防火格局。 (景慎好)

陕西第1号总林长令聚焦森林草原防灭火

日前,陕西省发布2026年第1号总林长令,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总林长令指出,要全面压实防火责任,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夯实各级林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各部门协同联动,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各项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要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及各类新媒体平台,开展规范农事用火、文明祭祀用火等专题宣传,曝光违规违法案例,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防火规定,主动举报违规用火行为。

总林长令要求,要严格野外火源管控,防火期在重点区域设立临时性防火检查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火险形势变化划定森林草原高火险区,明确高火险期,必要时发布禁火命令,确保火源管控落实到位。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推进“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对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加密关键时段排查频次,实现隐患动态清零。要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专业扑火队伍力量建设,提升队伍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在高火险时段和重要时间节点要靠前驻防,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迅速响应、科学高效处置。(赵迎 陈君尧)

编辑:王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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