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康股份下属公司签订16.38亿元重大销售合同 占去年营收超100%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085,证券简称:亚康股份)4月1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下属新加坡科技有限公司近期签订系列重大经营合同,其中与泰国客户B公司的销售合同金额达16.3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0%以上。
合同签署概况
亚康股份下属新加坡科技此次共签订三份重大合同,包括两份采购合同和一份销售合同,具体如下:
合同类型 | 交易对手方 | 合同标的 | 美元金额(万元) | 人民币金额(万元) |------------|------------|------------------------------|------------------|------------------| | 采购合同(一) | 供应商A公司 | 柴油发电机组、一体化电力模块等设备 | 14,913.97 | 101,890.74 | | 采购合同(二) | 供应商A公司 | 中压方舱、直流配电方舱等设备 | 8,476.74 | 57,912.21 | | 销售合同 | 客户B公司 | 集装箱柴油发电机组等设备 | 23,975.47 | 163,798.02 |
公告显示,上述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其中销售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2亿元。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进行分析判断,并聘请律师就该销售事项发表专项法律意见。本次合同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对手方情况
据公告披露,供应商A公司系一家成立于中国香港的有限责任公司,客户B公司系一家成立于泰国的有限责任公司。上述两家公司均与亚康股份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也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新加坡科技在最近三年均未与上述两家公司发生类似交易。
合同主要内容
三份合同均为固定总价合同,且在付款方式、交付时间和违约责任等方面具有相似条款:
付款方式采用两阶段支付:设备运抵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作为到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剩余20%。付款前提均需收到对方提供的由一级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金额20%)和质保函(金额为合同总金额5%),以及等额发票。
交付时间要求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或2026年4月30日前(以在先发生的时间为准)交付第一批设备。
违约责任方面,除中压配电柜外,未按约定时间交货的,每延误一天按逾期交付设备价款金额的4‰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按合同总金额中逾期交付设备价款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针对中压配电柜,每延误七天按逾期交付设备价款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15天的,按逾期交付设备价款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
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董事会分析认为,供应商A公司具备成熟且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整体运营规范,能够持续提供符合公司质量标准、技术参数及使用需求的各类货物,可有效保障公司采购工作顺利推进。客户B公司在行业内深耕多年,具备成熟稳定的运营管理体系与丰富的项目实操经验,整体经营状况良好、资信水平较高,具备可靠的项目执行能力与合同履约能力。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销售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客户B公司具备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合同内容不违反泰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内容合法、有效。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亚康股份表示,上述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相关合同而对合同各方形成依赖。
公告同时提示,尽管合同已正式签署并生效,且对各项条款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及其他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表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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