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布一批停车场违法收费典型案例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记者 许创业)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针对停车场收费弹窗广告、低标高结、重复收费等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依法查办的典型案例,旨在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营造公平、透明、诚信的停车消费环境。
停车收费问题一直是百姓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对停车收费中弹窗广告、未明码标价、违规加收等行为,消费者反映较为强烈。
在停车场强制消费者注册会员、授权隐私信息方可缴费案中,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的地下商场停车场未设置人工收费渠道,消费者扫码后会收到弹窗提示,必须依次完成6步操作方可缴费。若消费者不同意任一环节,系统即提示“微信未授权”,无法完成缴费。该行为在提供停车服务时附加其他条件,违背了消费者意愿。
在停车场重复收费案中,深圳市某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的某小区停车场价格公示牌标明“小车临时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20元”,实际却收费35元,多收15元。
在停车场超标准收费案中,深圳市某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的停车场收费公示牌标明“小车临时停放,25元/天”,但部分车辆实际收费超过该标准。在调查期间,该公司多收费用共计10969元。事后,当事人主动排查并全额退还多收费用。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退还款项,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从轻处罚。
在停车场低标高结收费案中,深圳某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停车场价格公示牌标明“小车临时停放:第1个小时5元,第2个小时起1元/小时,每天最高15元”。2025年1月2日至9日期间,当事人有12起停车收费超出公示标准,多收费用共计51元。事后,当事人虽更新了公示牌并发布退费公示,但截至公示到期日无人申请退款,多收费用未予退还。
在停车场未明码标价案中,深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某小区停车场,自2018年7月至2025年9月25日期间未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案发后,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取得停车场经营许可证。
针对这些违法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当事人整改并处以罚款。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发布违法广告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