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壮族三月三”节令食品专项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202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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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壮族三月三”节令食品专项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2026年第5期)
近期,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壮族三月三”节令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糯米)、餐饮食品(五色糯米饭、酱卤肉制品)等4大类食品5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无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本次共抽检食品共51批次,合格51批次,不合格0批次(详见附件)。
二、核查处置情况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购买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如在购物时遇到未能及时召回的通告内的不合格产品,请广大群众不要购买,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食品安全相关问题,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
特此通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