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为民】未交纳保洁费,租金和押金就不能退回?
克州检察
民事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守护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保障诉权平等的重要职能。当这部分群众因身体障碍、维权能力薄弱,难以独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检察机关可依法采取协助调查取证、提供法律咨询等支持起诉措施,切实维护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
2025年5月中旬,梁某某、朱某某与巴州某公司签订摆摊经营合同,约定梁某某、朱某某需预先支付全额租金及押金18500元,并承担电费及保洁费等,承租期限至2025年11月。当年8月底,因摊位区域装修施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就退还剩余租金和保证金等发生争议。因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协调未果,梁某某、朱某某向库尔勒市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梁某某、朱某某均为听力、言语一级残疾人,与人沟通存在障碍,且缺乏专业法律知识,维权能力较弱,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为充分保障残疾人诉讼权利,承办检察官先后对接残联、特教学校及当事人亲友等,多方协调配备手语翻译,全面了解梁某某、朱某某的诉求。
“他们听不见、说不出,但每一笔钱都事关两个家庭的生计,必须把事实查透、把法理讲清。”承办检察官介绍,通过逐份核对合同、缴费凭证、施工通知等证据,查明合同签订内容、履行责任主体、停业原因及费用核算等核心事实,厘清双方争议焦点为:公司能否以未及时交纳保洁费为由,全额扣除剩余租金与保证金。
秉持实质性化解纠纷理念,承办检察官耐心倾听双方提出的合理诉求,积极搭建无障碍调解平台,一边向申请人梁某某、朱某某耐心释明合同履行与退费规则,一边向企业指出格式条款边界与法定退款义务,掰开揉碎讲法理、讲情理、讲责任,引导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公司扣除合理保洁费用后,向梁某某、朱某某退还摊位租金、押金共计12000元,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
上述款项全部履行到位后,梁某某、朱某某于近日,携各自家人来到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给承办检察官送来锦旗,并以手语与手写文字方式表达对检察机关真挚感谢。
库尔勒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该院将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举措,做实民事支持起诉职能,聚焦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司法需求,畅通维权绿色通道,优化无障碍办案流程,以有力度、有温度的检察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守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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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支持起诉,是保障特定群体依法维权、实现诉权平等的重要司法支撑。当特殊群体因自身能力有限、诉讼能力较弱等原因难以凭借自身力量维护合法权益时,检察机关可依法支持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为权益受侵害、诉讼能力薄弱的特定群体提供司法支持,以检察履职切实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障诉权平等,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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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支持起诉的对象,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者生活困难,追索扶养费、赡养费;家庭暴力受害人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残疾人、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军人、军人军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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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支持起诉的流程: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特定群体,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