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关联交易解读:2026年预计关联交易合计95400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均低于1%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4月11日,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352,证券简称:浙江龙盛)发布了《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并回顾了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执行情况。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95400万元,且各项关联交易占同类业务比例均较低,最高未超过0.77%。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与独立董事意见
2026年4月9日,浙江龙盛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过程中,六名关联董事阮伟祥、RUAN CUNFAN、姚建芳、何旭斌、卢邦义、贡晗回避表决,由其他三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最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同意,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6年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其交易价格是根据“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上述价格交易;无政府价格的,根据该货物的市场价格交易;无可参考的市场价格的,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原则进行,因此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旨在实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交易行为合理;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相当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不存在任何依赖关系。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回顾
公司披露了上一年度(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 向关联人购买货物 | 成都北方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5,787.15 | 采购减少 |
| 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300.00 | 1,884.81 | ||
| 浙江摩路新材料有限公司 | 7,000.00 | 14.75 | 采购渠道调整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 | 1,600.00 | 1,861.24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能源 | 浙江龙盛薄板有限公司 | 7,000.00 | 5,282.02 | |
| 上海衡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 | 1,489.73 | ||
| 中轻化工绍兴有限公司 | 1,500.00 | 1,508.91 | ||
|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亚培烯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 | 3,150.53 | 亚培烯产能提升 |
| 在关联方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余额不超过 |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00 | 7,562.06 | 存款业务调整 |
| 在关联方贷款余额不超过 |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 | 0 | 贷款业务调整 |
从上述表格可以看出,部分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例如,向成都北方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货物的实际发生额5,787.15万元较预计的10,000.00万元减少了4,212.85万元,主要原因是采购减少;向浙江摩路新材料有限公司购买货物的实际发生额仅为14.75万元,远低于预计的7,000.00万元,原因为采购渠道调整;而向亚培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的实际发生额3,150.53万元则高于预计的2,500.00万元,主要得益于亚培烯产能的提升。在关联方存款和贷款方面,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存款实际余额7,562.06万元远低于预计的120,000.00万元,贷款实际余额为0,均因业务调整所致。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对2026年度与关联方可能产生的1,000万元以上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金额预计。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2026年3月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 向关联人购买货物 | 成都北方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4,500.00 | 437.90 | 5,787.15 | 0.77% | |
| 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 | 75.00 | 1,884.81 | 0.25%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 | 1,900.00 | 479.63 | 1,861.24 | 0.25%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能源 | 浙江龙盛薄板有限公司 | 5,400.00 | 1,062.66 | 5,282.02 | 0.40% | |
| 中轻化工绍兴有限公司 | 1,600.00 | 303.44 | 1,508.91 | 0.11% | ||
|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亚培烯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 | 701.95 | 3,150.53 | 0.24% | 亚培烯产能提升 |
| 上海衡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 | 576.61 | 1,489.73 | 0.11% | ||
| 在关联方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余额不超过 |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 | 7,561.99 | 7,562.06 | 0.39% | 本地银行银企服务 |
| 在关联方贷款余额不超过 |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0 | 0 | 本地银行银企服务 |
经统计,2026年浙江龙盛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5400万元。其中,在关联方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余额预计不超过50,000.00万元,贷款余额预计不超过20,000.00万元,这两项占了预计总金额的大部分。向关联方亚培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的预计金额为8,000.00万元,较上年实际发生金额3,150.53万元有显著增长,主要原因是亚培烯产能提升。从占同类业务比例来看,各项关联交易占比均较低,最高的向成都北方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货物占比为0.77%,其余多在0.5%以下,显示出关联交易在公司整体业务中占比微小。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主要包括:
- 成都北方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直接持股38%的联营企业,且公司董事贡晗持股15%。经营范围包括化工原料及产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等。公司向其采购活性炭、烟煤以及其他化工中间体等。
- 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20%的联营企业,关联方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股权,且公司董事姚建芳、何旭斌任该公司董事。公司向其采购2-氟苯胺、3.4-二氯苯胺等原料。
- 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权,而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受控股股东成员阮伟祥控制,且公司董事卢邦义任该公司董事。公司通过其进行合法的固废处理。
- 浙江龙盛薄板有限公司: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5%股权,受控股股东成员阮伟祥控制,同时阮伟祥任该公司董事长。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向其销售水、电、汽。
- 上海衡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8.5272%的联营企业。公司向其销售合成树脂以拓展市场。
- 中轻化工绍兴有限公司:公司联营企业中轻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间接持股25%)。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向其销售水、电、汽。
- 亚培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该公司13.5912%股权,且公司董事姚建芳任该公司董事。公司向其提供加工和技术服务。
-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有该公司8.64%的股份,且公司董事卢邦义任该公司董事。公司部分子公司通过该银行进行工资结算,以及部分存款、结构性存款、贷款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 向成都北方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活性炭、烟煤及其他化工中间体。
- 向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购2-氟苯胺、3.4-二氯苯胺等原料。
- 接受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提供的危险废物处理服务。
- 向浙江龙盛薄板有限公司销售水、电、汽。
- 向上海衡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合成树脂。
- 向中轻化工绍兴有限公司销售水、电、汽。
- 向亚培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加工和技术服务。
- 在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及贷款等业务。
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定价方式如下:双方协议定价,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上述价格交易;无政府指导价的,根据货物的市场价格交易;无可参考的市场价格的,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公司在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在遵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双方协商确定利率。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浙江龙盛表示,上述关联交易旨在实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关联交易价格有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时,由于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相当小,因此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任何依赖关系。
专业分析判断
综合来看,浙江龙盛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呈现以下特点:
首先,交易规模可控,占比极低。2026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5400万元,但各项关联交易占同类业务的比例均低于1%,最高仅为0.77%。这表明关联交易在公司整体经营活动中处于次要地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并不依赖于关联方,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其次,定价机制公允,程序合规。公司关联交易定价严格遵循政府定价、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的原则,并经过了董事会的审议,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确保了交易的公允性和程序的合规性,有效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再次,交易具有商业实质,旨在提升效率。从关联交易的内容来看,无论是采购原材料、接受环保服务,还是销售产品、提供技术服务以及银行存贷款业务,均具有合理的商业逻辑,有助于公司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降低运营成本,拓展市场渠道,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例如,向亚培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预计金额大幅增长,主要源于对方产能提升带来的需求增加,体现了交易的真实性和持续性。
最后,历史执行情况存在一定波动,但整体风险可控。从前次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看,部分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受采购渠道调整、业务策略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在2026年的预计中,已考虑到这些因素,例如对浙江摩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采购未再列入1000万元以上的预计,显示出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动态管理和审慎态度。
综上所述,浙江龙盛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定价公允,程序合规,占比微小,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整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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